南都讯 9月24日,教育部举行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并作出解读。

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多项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措施,如,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学校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在教师公开招聘中,由学校提出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并全程参与面试、考察和拟聘人员确定。同时,还鼓励地方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组织招聘,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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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荷泉小学老师在给学生们上课。 新华社发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基本解决了“有学上”问题,正在向“上好学”迈进。办学活力不足是制约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亟待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释放与增强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活力。

记者注意到,《意见》围绕对学校管得太多、干扰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重点提出四项举措。

其中,针对“管得过多”的问题,《意见》提出三方面举措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

针对教育教学自主权,《意见》提出,鼓励支持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地位,明确学校在遵循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有“五个自主”,包括自主安排教学进度、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自主实施跨学科主题教学。

在教师层面,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同时提出要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针对人事工作自主权,《意见》提出,扩大副校长聘任的参与权和选择权;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由学校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名、考察、聘任副校长。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学校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择优选聘中层管理人员。

“现在有些地方在学校招聘老师中存在学校参与不进去、不知道具体情况、派谁来就接收等问题,这比较挫伤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主动性。”吕玉刚说。

记者注意到,在教师招聘上,这次文件提出,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招聘当中的重要作用,由学校提出招聘的需求和岗位条件,并全程参与面试、考察和人选确定的有关工作,“不能让学校不知情、不参与”。

《意见》还特别提出鼓励地方探索在学校先行面试的基础上再组织招聘。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

吕玉刚对此解释道,现在有些地方有这样的经验,比如先通过试讲,看看这个人的形象、课堂表现、表达能力等,之后再去参加笔试、考察等工作程序。另外,有地方对一些管理能力比较强、办学水平比较高的学校,授权该学校拿出一定名额的招聘计划,由学校面向社会特别是深入到师范院校、大学去现场招聘老师。

此外,《意见》还提出中初级职称和岗位由具备条件的学校依据标准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由学校推荐或聘用;在绩效工资分配上,新增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自主分配。同时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学校依法依规自主使用社会捐资助学的经费等。

山西省晋中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海荣认为,落实好这个《意见》,将实现基础教育管理水平的动力变革,那种依靠典型带动,凭借一个车头带动的“绿皮火车”模式将被校校都有内驱力的“动车组”时代所取代。

“当然,放权不等于放任。办学自主权不是失控的自由体,必须在规则框架内有序运行。”张海荣说,在落实各项办学自主权的同时,按照《意见》的要求,政府要加强宏观管理,学校还应建立完善内部管理自治机制,推进自我革命、自觉规范和自我约束,坚决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问题。

南都记者吴单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