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近日,柬埔寨财经部税务总局局长官威宝签发通告称,财经部已决定将电子报税生效日期推迟到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通告称,已掌握电子报税流程的纳税人,从即日起即可进行月度税务申报,但尚未做好准备的纳税人,可继续使用现有方式呈交税务申报表。

通告说,财经部税务总局希望延长使用电子申报的截止日期,这将使纳税人有充足时间准备,熟悉电子申报流程从而依法纳税。

来源:柬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