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盗君

标题:湖北一男子1个月打赏女主播13万,醒悟后讨要未果,起诉却被驳回

湖北一男子打赏女主播13万,讨要被驳回的事情引发关注。这名男子将女子起诉到法院,可是法院却驳回了他的上诉。这一事件被曝光之后,很快引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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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一名男子将一名女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还钱。男子名叫张某,他称在网上认识王某后,王某多次以周转为由在一个月内向他借钱。王某归还了小部分之后,还有13万元拒绝归还。

据了解,王某是一名女主播。张某在某平台看到王某的直播后对其产生好感,于是对其进行打赏,并添加其为好友。

这13万元分为2个部分,一部分是4万多元,是张某通过转账转给王某的,这部分钱大多以1314、520的数额转账。

这部分钱法院认为具有特殊含义,不属于借贷,而是属于赠与,不支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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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部分是8万多元,则是张某打赏给王某的,原来王某作为女主播,每月冲刺打榜完不成任务时,就会找到张某,张某见“美人相求”就慷慨解囊,一个月就打赏了8万多,再加上转账给王某的4万多,一个月累计转出13万元。

法院认为这是张某对王某的直播内容满意的打赏行为,也是属于赠与,受法律保护,不支持返还。

冷静下来的张某就后悔了,他发现这只是异常虚拟情感,便索要欠款,王某只偿还了部分,随后便拒绝归还。

可以说,王某作为主播,或者说她背后的平台是非常了解此类案件的,只归还了部分,而那些是特殊数值的就干脆不还了:你打官司也打不赢!

可以说,张某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连手都没摸到一个,被人家叫两句“哥哥”,就稀里糊涂一个月花掉13万,这还是及时警醒、及时止损的情况下。要知道你以后一旦不给主播打赏,她们见无利可图,是会直接将你拉黑,根本不会再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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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说张某活该。

但怎么说呢,这个案件说是赠与,但女主播在其中难道就没有欺骗的成分在里面吗?所谓的冲刺榜,叫很多个“张某”帮忙,是否有欺诈的嫌疑?

如果对多人暗示你给我打钱,我就给你交往的机会,是不是存在着欺骗?而骚包的张某被借钱时,说不定还故意打出1314、520这样的“讨好”数额。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张某后来王某其实是一个男的,那他的这些1314、520还能要回来吗?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追求心仪的女生本身没有什么错,我们也没什么好嘲笑的,但要提醒一下各位:不要打肿脸充胖子,有些“女主播”并非良人,追求这些“女主播”有“倾家荡产”的风险。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