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本月初,国办督查室通报了贵州省大方县拖欠教师工资、挪用教育专项经费的事件。对此,9月23日,教育部副部长郑富芝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回应称,在义务教育阶段,保证教师的工资不低于甚至高于公务员的工资,这是教育法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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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的情况,大家在媒体上已经看到了,有的地方现在保教师工资不大平衡,有的地方保得很好,有的地方特别是一些省市和县差距还是比较大的。”这件事怎么把它真正落实到位?郑富芝解释说,今年年初根据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已经把督促落实教师工资作为第一号任务、第一号重点工作开始督办。“前后发了两次文件,开了三次调度会,最近又分了几个组在薄弱地方、差距比较大的省份现场进行督查,保障教师待遇的问题能够落实到位。”

从长远来看,保障教师待遇的关键是投入保障机制的问题。“把所有的教师工资要纳入到预算,按预算进行执行。同时,在做预算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教师和公务员是同等待遇,”郑富芝介绍,“教育部主要督查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基本工资并没有欠,欠的是什么呢?是奖金这一块,就是公务员有,老师没有。因此,要解决一视同仁的问题,在做预算的时候,公务员发多少,老师也发多少,严格按照法律要求,不低于,要相当。”

郑富芝强调,这是最重要的一项制度,把预算做好,必须要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后续可能要加大公示、曝光、监督检查力度,“这样的话,才能够不是因时因人因地而异,而是要长久的、持续的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