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此刻开始,赏心悦事

点击蓝字“ 医客 ”关注我们

回复016 免费领取克氏外科学+西氏内科学资料

河南洛阳伊川一女医生在网上举报称,遭医院一副院长强暴并报警。当地警方查明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系不正当男女关系,立案后撤案,卫健委通报该副院长违反生活纪律被撤职。9月18日,警方回应说,他们重新侦办后发现此事构不成立案。

该名举报女医生叫高蒿(化名),今年27岁,老家在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农村。

她告诉记者,2016年7月,她毕业于河南一所医专学校,2019年1月中旬经招考来到伊川县鸣皋镇中心卫生院工作,成为一名内科医生。

她说,2019年7月20日晚上11时左右,她正在医院宿舍休息,这时医院副院长王某把她叫到办公室说要谈工作。

描述当时情形时,高蒿称,她进去后,王某说他耳朵有点聋,让她靠近点说话,“我走到他面前,他突然把我强行抱住,我强烈反抗、奋力挣扎,将他后背抓伤,还咬伤他的手,他使用暴力把我按压在床上,强行扒下我的衣服,采用暴力将我强奸。”

她说,此后王某又用恐吓、威胁手段,对她多次实施奸淫,“我想辞职,但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家人,不得不忍气吞声继续上班。”

她还回忆说,2019年12月13日凌晨,王某再次闯入她宿舍对她实施暴力强奸,“我不从,他打得我浑身多处淤血。”

事发后,她拨打110报警并到附近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伊川县公安局派刑警来到她宿舍调查了解情况。

12月19日下午,她到伊川县人民医院做检查,医生诊断称,她左侧大腿内侧有瘀瘢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20年5月,高蒿在网上发帖举报王某强奸了她。

此事引起伊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联合调查处理。

伊川警方相关人士称,经全面深入调查后,5月9日,他们与伊川县卫健委以及伊川县鸣皋镇纪委联合作出回复。

记者看到,该回应称,2019年12月16日晚上1时左右,高蒿报警反映当年7月20日被伊川县鸣皋镇卫生院副院长王某强奸。接警后,伊川县公安局于当天对她进行询问、调查,并立案侦查。

经侦查查明:2019年7月至12月该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2019年12月15日和16日,报案人两次找到被控告人王某的妻子,告知王某妻子两人是真心相爱,要求其妻子与王某离婚,双方并因此发生争执。因无证据证明王某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2020年4月12日,伊川县公安局决定撤销此案。

伊川县卫健委对此网帖反映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调查,王某存在以下问题:2019年7月至12月期间,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先后多次与鸣皋镇卫生院职工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王某身为公职人员,违反生活纪律,与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六条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七款之规定,经县卫健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撤职处分

伊川县鸣皋镇纪委对王某审查后认为,王某作为鸣皋镇卫生院副院长,在婚内与鸣皋镇卫生院职工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其行为违反社会公德,对此,王某应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经鸣皋镇纪委研究,报鸣皋镇党委批准,给予王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后来,此事在网上持续发酵。

今年5月20日,伊川县公安局再次公开回应高蒿质疑称,根据查明的相关案情,该局撤销此案,“如对撤案有异议,可到伊川县检察院申请侦查监督。”

5月21日下午5:59,伊川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平安伊川”发布情况通报说,2019年12月17日,该局接高蒿报警称,她被36岁的王某强奸。接报后,辖区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并于12月19日立案侦查。

经办案民警多方调取查阅通话记录、微信记录、监控视频等,并询问该单位多名工作人员,查明2019年7月至12月间,该两人持续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当高蒿要求王某离婚时,两人产生矛盾。

针对高蒿发帖反映的情况,该局召集具体办案单位、法制、督察等部门多次研究此案,因无证据证明王某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2020年4月12日,该局决定撤销此案

针对伊川警方的这些回复,高蒿称,当时的通话记录仅能证明通话次数和时间,她报案时明确告知警方,王某曾给她发过道歉短信,“因我手机损坏无法提供,我申请警方向移动公司调取。”

她说,视频能证明她报警前一天晚上,王某闯入她宿舍,之前她去他办公室,是王某以值班副院长名义通知她去谈工作,“没想到,他竟然在办公室强奸了我。”

高蒿还称,她从未找过王某妻子要求离婚,这是有人做伪证在诬陷她。

高蒿说,今年8月18日她接到通知称,王某已被伊川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对她反映的问题已由伊川县刑警大队重新侦办。

9月18日,伊川警方相关人士称,他们重新侦查后,发现高蒿反映的问题够不上立案。

伊川县纪委监委办公室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称,县纪委监委是否对王某立案,他不清楚,“如果有最新进展,我们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权威消息。”

公开资料显示,被举报的副院长王某系该院骨科医生,大专学历,河南科技大学临床系毕业,擅长四肢骨折手术、手法复位治疗以及颈椎病和关节脱位等,记者多次致电他的手机,但均无人接听。

高蒿告诉记者,目前她没有去医院上班,一直呆在家里。

强奸罪名之所以没法成立,或许与这名女医生对法律的无知有关。

经历立案撤案风波后,案件真相朴素迷离,到底是强奸犯罪还是婚外生情,法律怎么处理?

1、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罪主要是侵犯了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性行为的权利。

2、高蒿被副院长强奸,应该是打110报警处理,而不是在网络上进行举报。被强奸后应该是第一时间报警,而不是发生多次性关系后再去举报。

3、虽然高蒿事后举报王某强奸行为,但是王某是否构成强奸罪要根据双方发生性关系时是否违背高蒿的内心意志,主要考察发生性关系时高蒿的心理状态,高蒿虽然举报王某对其有过暴力强奸行为,并殴打致其浑身多处淤血,但是医院诊断记录并未证实该情况,现有证据不能够证实王某使用暴力手段在违背高蒿内心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且有通话记录、微信记录等证据证实双方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4、如果高蒿第一次与副院长发生性关系时并非自愿,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副院长涉嫌强奸罪(但要有证据证明)。但是根据查明的事实,2019年12月13日后高蒿被副院长“强奸后”报警,而之前7月至12月,高蒿与副院长发生多次性关系,高蒿并未报警。况且,根据证据显示,12月13日副院长的行为并未涉嫌强奸罪。

5、因为公安机关的撤案,高蒿反而涉嫌诬告陷害罪。

如此一来, 女医生反倒成了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了。

法律是讲证据的,没有证据,只能遵循“疑罪从无”这个原则,没有证据,法律不保护弱者。

医客说

罗生门还是维权无门,目前仍不明晰。

肯定的是,淡薄的法律意识会让自己寸步难行。

【文章来源】 西南商报 健康大河南

【免责声明】我们尊 重原创,版权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微信:xxxfff0518 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感谢您对医客的支持!

【投稿邮箱】yike@touchealth.com

后台回复016 免费领取全球内外科医学圣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关注医客“点赞、在看”一下

点击“阅读原文”购买,欢迎全网比价,给医生的福利没有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