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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如何厘清夫妻共同债务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在民法典出台前,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存在诸多见解、争议和纠纷。而这一切,在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终于有了明确的答案。

“以案释法”之民法典出台前

案件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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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与小张是夫妻,小张系家庭主妇。她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纸诉状打破了。诉状中, 原告林某把她与丈夫小王列为共同被告,诉求夫妻二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小张不知所云,直至对簿公堂时,小张才知道:她的丈夫背着她在外面到处借钱。

庭审现场

林某拿出借条给小张。借条上载明了出借人信息、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及利息,但借款人处仅有小王一人的名字,没有小张的签名。

林某

小王几个月前向我借了8万元,现在我急需资金周转,你们夫妻俩赶紧把钱还给我。

小张

我不知道他向你借过钱,他没有跟我说过,我压根没有见过或者用过这笔钱。你这钱不是我借的,这笔钱跟我没有关系,谁找你借的,你就去找谁要回来。

林某

你们是夫妻,这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必须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最终,小张败诉了,她需要和配偶小王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核心焦点

根据2003年12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据此,案涉债务原则上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林某(债权人)仅就存在基础法律关系进行举证,由小张或小王(夫妻一方)承担证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对于小张而言,抗辩的难度非常大。

快来看看《民法典》对认定夫妻债务是怎么说的,要划重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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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应有雷鸣般的掌声)

“以案释法”之民法典出台后

林某

小王几个月前向我借了8万元,现在我急需资金周转,你们夫妻俩赶紧把钱还给我。

小张

我不知道他向你借过钱,他没有跟我说过,我压根没有见过或者用过这笔钱。这借条我没有签字,跟我没关系,这是小王的个人债务。

林某

你们是夫妻,这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必须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小张

给你普普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借条上,我没有签字,这钱也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对我没有约束力。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债共签原则”,是一个债权实施规范和债权实现保护的举措,旨在引导债权人加强事前风险防范意识,债权人持有了共同签字的借条等证据,大大降低了举证的难度,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债务人配偶的知情权,平衡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条溯源

为了平衡债权人与未举债配偶的合法权益,立足于解决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脚步从未停止过:

01

2004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其中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02

2018年1月,为进一步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 确立了三项实体规则: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03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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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示:

如果你是出借人,出借前,请仔细审查借款人的婚姻关系、信用情况、还款能力;

如果你是借款人,借款前,请保障配偶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

致广大朋友们,钱不要乱借!债不要乱认!字不要乱签!

签名一时爽,还钱泪两行。签字有风险,且签且谨慎。

文案:何雪玲 佘小玲

漫画、编辑:许咏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