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为什么会有灭族这种刑法呢?还不是封建王朝为了巩固中央政权,稳固皇帝的地位,去掉威胁而衍生出来的一种刑罚,这种刑法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斩草除根,彻底的去处子报父仇、孙报祖仇的实力和人脉,不给自己留下一丝隐患。这种刑法是从秦始皇时期开始的,在受到赵氏孤儿复仇成功的教训后,才立下这种惨无人道的刑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诛九族的范围实际非常广,主要分为“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这里的“父族四”指的是出嫁的姑母和孩子,出嫁的姐妹和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母族三”就是外祖父的全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和儿子;“妻族二”包括岳父全家和岳母的娘家。七大姑八大姨统统算进去,牵连甚广,彻底毁掉复仇的种子。

在我国历史上还有一个狠人,硬生生的被诛了十族,这个人就是方孝孺。方孝孺在当时的威望很高,靖难之变后,方孝孺认为朱棣的皇位是篡位夺来的,而朱棣又让他帮忙起草诏书,但是他宁死不从,并且还辱骂朱棣,在诏书上写上了“燕贼篡位”四个字。最后朱棣都用诛九族威胁他了,但方孝孺就十分硬气的怼了回去“即使诛我十族又怎样?”于是朱棣就将他的朋友归入了第十族,和原来的九族一同杀掉了,一共杀了873人,因为他下狱和被流放的更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