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一李姓处长,在2020年8月北京警方打击地铁、公交等场所"色狼"的专项行动"猎狼行动"中被当场抓获。

随后的审讯中,现年44岁的李某“对自己的猥亵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交警方根据相关规定,将其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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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想象北京一位堂堂的银保监会处长,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这位李姓处长有着体面的工作和不错的收入,本应过着不错的生活,但是却在地铁上对陌生女子做出如此令人不齿的事情,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对于李姓处长之前是否有过类似的行为,我们无从得知。如果有,就应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查处。

在地铁上故意猥亵他人者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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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就结审了类似的案件。在上海轨道交通8号线列车车厢内,被告人王某持续触摸身边一女子的隐私部位。被侵犯的女子发现后便挪动座位躲避。此时被告人王某便用同样的方式触摸另一名女子的胸部,被该名女子察觉质问。被告人王某在逃跑的过程中被抓获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以强制猥亵的罪名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这也是上海首例轨道交通强制猥亵入刑的案件。

而该名李姓处长,如若是行政处罚,只会受到单位的行政处罚;如若因此构成犯罪,则会遭受刑事处罚。

在此呼吁所有的女性同胞们,如果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大声斥责侵犯你的人。错的是他们,不能让他们得寸进尺,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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