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实施方案》,旨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省政府疫苗管理要求,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坚守疫苗质量安全底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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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疫苗监管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原则,加强疫苗监管,达到保证疫苗疫苗质量安全、有效、可及、可追溯的目标。

明确疫苗监管重点任务

一是规范疫苗流通秩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疫苗采购供应的统一规定,加强疫苗配送管理,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强化疫苗流通和冷链记录管理,建设疫苗电子追溯体系。

二是强化疫苗接种管理。要求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接种管理规范,切实做好接种记录,强化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加强疫苗的定期检查和效期管理,做好疫苗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是加强疫苗监督检查。要求强化疫苗监管事权,依法严厉查处疫苗案件,建立疫苗安全“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失信企业和人员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

四是提高疫苗安全保障能力。要求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疫苗检查员队伍,建设高水平的疫苗管理和接种队伍,加强疫苗储存和运输设施设备建设,并建立健全疫苗保险制度。

五是严格落实监管法律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对涉及疫苗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人员终身禁业、资格罚、财产罚的新措施,重奖知情举报人。

明确疫苗监管组织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疫苗安全党政同责。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协调机制。强化疫苗监管力量建设。健全各县区政府疫苗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二是形成监管问责合力。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在疫苗管理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出现重大疫苗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县、区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不力,滥用职权、敷衍塞责、给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务处分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从事疫苗监督检查、监督执法、使用管理等人员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三是激励监管干部担当作为。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教育引导广大监管干部积极担当作为。强化能力建设,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干部队伍。

按照文件要求,各项重点工作都确定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并且要进行评估考核。实施方案的出台,对弥补我市疫苗监管短板,强化各方责任,保障疫苗流通和接种安全,必将起到重大作用。

来源: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