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在买菜或者购买一些散装物品的时候,通常都是需要称一称重量的,这样才能知道需要付多少钱。现在基本上我们在超市看到的散装物品的标价一般都是按照市斤来标价的,这个已经成了我们的约定俗成,在超市所标出的价目上一般是不会有特别的提示了。不过香港人或是台湾人来到内地在这个重量上面可是要闹出矛盾的,因为他们和我们的计算方式不同。如果台湾游客来大陆买水果,就会觉得大陆人杀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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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制一市斤等于十六两。秦朝和西汉时期,一斤相du当于258.24克,一两等于16.14克。王莽及东汉、魏晋南北朝,一斤相当于222.73克,一两等于13.92克。隋朝初年,一斤相当于668.19克,一两等于41.76克。隋末一斤相当于222.73克,一两等于13.92克。唐至清代,一斤相当于596.82克,一两等于37.30克。

目前香港和台湾地区按照旧时的市制来换算,一斤的重量是在604.79克的,四舍五入之后不就是605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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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斤等于十六两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秦始皇制定统一度量衡,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一直沿用一斤十六两的计量方法。南宋杨辉有首“斤价化两价”的歌诀:“一求,隔位六二五;二求,退位一二五;三求,一八七五记……”意思就是一两等于0.0625斤,二两等于0.125斤……

关于秦朝制定斤两的十六进位制,还有个传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负责制定度量衡标准的是丞相李斯。李斯很顺利地制定了钱币、长度等方面的标准,但在重量方面没了主意,他实在想不出到底要把多少两定为一斤才比较好,于是向秦始皇请示。秦始皇写下了四个字的批示:“天下公平”,算是给出了制定的标准,但并没有确切的数目。李斯为了避免以后在实行中出问题而遭到罪责,决定把“天下公平”这四个字的笔画数作为标准,于是定出了一斤等于十六两。谁知这一标准在此后两千多年一直被沿用。

那时十六两秤叫十六金星秤,是由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福禄寿三星组成十六两的秤星,告诫做买卖的人要诚实信用,不欺不瞒,否则,短一两无福,少二两少禄,缺三两折寿。

建国初期,一斤等于16两,一两等于十钱。“钱”换算为“克”,人们普遍采用的换算方式是500g(1斤)÷16(旧制十六两为一斤)÷10(旧制十钱为一两)=3.125g(1钱),一些中医院校教材中也是这样的,实际上,这个换算方法是有纰漏的。

古代量制历经多次变革,明代以后才大体稳定,变化较小,一斤基本在595g左右。直至1929年推行计量改革,将旧制595g一斤改为500g一市斤。还应特别指出,1929年和1959年的改制中,均将中药计量作为例外对待,仍袭旧制不变。

这样,从明代到1979年,钱换算为克的正确公式应为595÷16÷10,1钱约等于3.72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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