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不同,拆迁方与被征拆人的矛盾一直存在。因为很多被征拆人对于拆迁方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的不赞同,使得这一矛盾愈演愈烈且不容忽视。在征拆中,拆迁方往往为加速拆迁进度,会对被征拆人以各种手段进行施压。而基于各种压力,一部分被征拆人与拆迁方就签订了不合理的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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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征拆中拆迁方通常都会用哪些逼签手段呢?在此,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将为您介绍拆迁方惯用的四种逼迁方式及应对方法,希望在征拆中或将要被征拆的朋友们多多注意。

1、政策律令限制权利救济

通常被征拆人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听到拆迁方说的最多的就是“这是政府政策,谁也不能改变”。然而,在签订协议后,各个被征拆人私下交流可能就会发现同等条件房屋得到的拆迁补偿款却不一致。反过来理解,所谓的政策,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衡量标准,至少对百姓是不透明的。但签订协议后,大多数被征拆人会选择容忍。

不要因为“政策规定”而妥协签订协议,也不要因为“维权就是与政府对抗”这样的错误想法而放弃自己应得的合理补偿。如果对于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方面存在异议,觉得不合理,那么可以从房屋审批手续、评估等方面入手,查询政府的相关情况,发现问题或消除自身疑惑。

2、以亲朋好友的工作要挟签字

大家可能没经历过,但会听到过这样的一些事,被征拆人如果迟迟不签协议就会莫名影响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亲朋好友。他们领导可能会让他们先回家休息几天,直到被征拆人的补偿协议签定。基于不想连累亲朋好友前程,大多的被征拆人会选择签字完事。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告诉大家:首先,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不要助长政府部门的不法办事作风,忍让被排挤,权利被侵犯。根据创为拆迁律师的成功诉讼经验,选择积极对抗不法行政行为不一定会使亲朋好友受牵连,维权才是被征拆人的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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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掐断生活、生产来源被迫签字

对于不肯配合签订不合理协议的被征收人,拆迁方采取断水、断电、断网、断气等手段,方式简单粗暴、目的直截了当,就是通过不断施压,设置生活障碍,让你知难而退,最后妥协地在不平等补偿协议书上签字。对企业商铺,采取此方法,企业被迫停产停业,难以长久维持基本的生产运营,不能增创收入,还要倒贴钱,大多企业也会在绝境中接受不合理补偿,早早了事。

在此,您要做的事决不是妥协完事,而是要坚定维权信念,搜集案件证据,采取措施进行复议、诉讼,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多时候,被征拆人依法提起诉讼,都会得到及时恢复水电气。谨记不要此时迫于生产、生活压力而主动找拆迁方谈判,不适当的时机可能会使被征拆人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对被征拆人不利。

4、夸大房屋违法性以压低报价

夸大违法性,通常出现在个人拆迁房屋没有审批手续、企业建房没有获得审批等情况,多在老旧城区或者“招商引资”等地带,拆迁方这么做目的是想击溃拆迁户的心理,打击争取合理补偿的积极性。

违法性认定需要结合房屋的历史因素、法律规定来衡量,而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毕竟法律也有不健全的一面,任何法律都有一个基本底线,即遵从历史原因,这样才符合法治精神。

北京楹庭律师至今有20年的拆迁诉讼经验,为企业为被拆迁人依法争取合理补偿,有过因国有土地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提高34倍的典型案件,也有介入后7天快速结案的某企业经典案例,还有以违法建筑强拆某汽贸城到法院裁定赔偿1亿9千余万的案例,也有通过非诉方式就解决企业数千万企业厂房征收补偿的问题,鉴于行政诉讼的专业性,需要常年大量案件办理的丰富经验,很多被征收人也因此找到北京楹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