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深夜,网友“中年人刘先生”在微博上发文称“南师大20岁学生宿舍死亡”。9月20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孙友莲对澎湃新闻表示,南师大确实发生了学生在宿舍死亡的事件,具体原因警方仍在调查。今天学校已经在召开紧急会议,联合警方拟定正式的书面通报,具体的案件细节以警方发布的公告为准。
20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发帖人刘先生,他表示自己是死者的哥哥,其弟弟是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历史专业的一名大三学生,于今年8月31日回学校上课。9月12日,距离开学还不到半个月时间,就在宿舍内死亡,且死者额头、面部共有三处不明原因的伤口。刘先生表示,就在校方通知他们事发前不久,弟弟还在和妈妈通过微信聊天,“我们看了事发监控,从我弟弟进宿舍到舍友发现他出事跑出来只有27分钟。”
“学校和警方都是很重视,家属的所有接待、后勤保障都在做。学校也安排了专人配合警方全程处理。”孙友莲表示,学校对此事高度重视,事发当天就成立了由校领导挂帅的工作组,学生家属来南京后,校方也一直全程陪护。
孙友莲表示,即使是正常的学生死亡,学校也会贯彻人文关怀。如果是刑事案件,学校更不可能隐瞒真相。“南京师范大学作为一所‘双一流’高校,绝不可能对一名学生的死亡漠不关心。”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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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南师大 20 岁学生校内宿舍死亡」事件?

网友观点:

网名“弃医从文的杨法师”:

1.我真是服了,反正一出这种事情就是隐瞒。

就跟南师大到现在还在封闭学校,教职工和他们的小孩能够欢快地自由出入一样,领导们就是懒,怕担责任,出事儿了就想压下去,觉得会影响学校的声誉。这都2020年了,这顿操作给我的感觉就是上个世纪的作风。

领导们,你们觉得是你们推诿隐瞒不作为更影响学校的声誉,还是学生在校死亡这个事情更影响声誉?

前者的行为确确实实地和学校声誉绑定在一块,而后者如果最终证实了是学生之间的纠纷或者意外事件,我想大家也不会追着你南师大不放吧。

现在的情况就是你南师大也不管事情真相是什么,一顿谜之操作已经把骂名给揽到自己头上去了。

2.医院出具的死因推断为重型颅脑外伤,微博照片中脸部的钝挫伤(照片打码故存疑),这也不是普通摔伤能够造成的结果。

案发现场只有两个人,我觉得死亡的可能性只有这么几种:一个就是大家普遍推测的舍友纠纷冲动杀人,另一个就是从上铺跳下来(也可能是其他的方式)磕到大脑致死,再有一个就是猝死后摔倒磕伤。这三个不超出合理怀疑的范畴吧。

3.其实不管是上面的哪一种推测,在宿舍都能够找到佐证信息(磕到的血迹、或者凶器)。这个面部外伤真正形成的原因很难找吗?以我法医的知识,在现场分分钟给你判断出来。

学校对于证据的保护太不力了,甚至是有意想要让它消失最后和稀泥。

4.反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吧,目前也没有别的办法,希望大家能够持续关注持续施压,最终能给这位同学的亲人一个真相。

5.没有人文情怀,没有责任担当,说的就是你,南师大!

网名“嘤嘤怪”:

有人提到家属对不做尸检的解释

第一,法医究竟有没有说话这个话,不确定,毕竟就是单方面表述

第二,哪怕法医说过,这个话的意思是:不能直接说是具体哪个东西导致的/不能确定导致伤口的东西的形态/不能明确死因,家属并没有说清楚。家属一直强调直接确定,但法医本身就不可能找到具体凶器是什么,必然配合刑侦或者周围证据

第三,哪怕真的是舍友做的,在有尸体的情况下,故意杀人罪没有尸检报告,也必然结不了案,法庭审理也是一点利益归于被告,所以要真觉得舍友是凶手,这个尸检做定了

医生判断死因一般根据症状表现,但具体成因不能确定

单纯的根据室友说没听到,就说一定是他说谎的推论并不正确,比如说某些颅脑损伤会有中间清醒期,之后才会出现昏迷,这种情况在宿舍并不会有太大的响声

家属说再多,不做尸检就想空口判定室友“故意杀人”,不能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