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停车查看轮胎时被撞,自己的保险车险可以赔吗?

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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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概述:驾驶员发现轮胎有异常,下车查看轮胎,之后,未靠右侧车停车更换轮胎,也未在车后150米位置处放置警示标志,后车未及时发现,发生事故,造成该换轮胎人员重伤,医药费伤残等损失40多万。最后,交警认定停车车辆同等责任。

讨论:如果停放车辆保有三者险50万,车上人员和司机座位险各10万,你认为,停车车辆的保险可以理赔吗?答案是:都不能赔!分析如下:

1、首先,需要确定更换轮胎人的身份,根据事故经过,可以认定,该人属于停车车辆的“驾驶员”,因为该车还处于他的控制之下,且该车辆的停放,是该人的行为,其附有法律意义上的责任,所以,该人为该停放车辆的驾驶员(反过来,如果后车直接撞了该车,该人没有受伤,交警认定也是同责,该人就负有整起事故的赔偿责任,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该人为该起事故“驾驶员”的身份)。

2、其次,确定身份后,既然已经是驾驶员了,那么,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关于第三者的定义,以及责任免除中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的内容:“被保险人、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所以,该人不属于第三者的范围,因此,第三者责任险是不能赔的。另外,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很明显也是不能赔的。3、然后,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很明显,该人不属于车上人员,也就是说,车上人员责任险也不能赔。所以说,该人造成的医药费和伤残等所有损失,在该车的保单下,都是不能理赔的。

编者观点:从严格意义的合同和法律上讲,这个情况,保险公司不赔,似乎有理有据,也无可厚非。但,从情理上,编者相信,几乎所有的车主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和分析结论。所以,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法院一般会鉴于人道主义,在庭前进行调解,可能可以获得一部分补偿,这也是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