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重庆奥陶纪景区一工作人员乘速滑线拍摄宣传视频时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有关部门已责成景区停运全部速滑项目,事故原因、责任认定正在调查、分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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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认为,这个责任不需要进行认定了,就是景区的责任。对于这起事故的法律分析,关键点不在于事故是如何发生,而在于是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死亡。如果是乘客在乘速滑线坠落身亡,重庆奥陶纪景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而这个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也就是说重庆奥陶纪景区有过错才用承担相应责任,无过错只用承担公平责任,给予一定的补偿就行。

但是死亡的不是乘客,而是重庆奥陶纪景区一名工作人员,其死亡原因也是因为拍摄宣传视频时坠落。这明显是在工作过程中受的伤,理应是工伤,而工伤是无过错责任。无论景区是否有错,只要不是工作人员自己自杀,重庆奥陶纪景区都应该进行赔偿,而且这个赔偿标准明显不同于一般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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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索道本身就是危险性运动,除此之外还有蹦极、滑翔等运动,这些运动本身具有极高的危险性。但是这些运动一旦成为商业项目,项目提供者就必须能够采取一定的措施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这个标准肯定是由相关部门加以制定,而项目提供方只能根据这些部门制定的标准来完善自己的风险控制措施。就算项目提供方完全按照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来操作这个项目,也并不一定能够保证这些危险性运动完全没有危险。有一点你得明白,安全操作章程汲取的都是血的经验教训。换一句话说,其实可以不断进步,而这个进步是以事故发生为前提的。倘若发生了安全操作之外的风险,导致事故发生,你就很难追究项目提供方的责任了。所以为了自己好,还是少玩这些危险性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