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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省河长办主任、水利厅厅长赖军接受福建省水利厅网站专访,就“关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情况”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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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的问题~

1.赖厅长,您好,首先想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省河湖水系的基本情况。

2.赖厅长,您还担任省河长办主任。市、县也有河长办吗?河长办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或者说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是如何构建的?

3.谢谢给予提问的机会,本人长期关注福建河湖长制工作,请问赖厅长,我省各级河长办如何运作的,有哪些工作机制?(网友提问)

4.我们省2019年11月1日印发实施了《福建省河长制规定》,这个《规定》主要有哪些内容,能给大家作个简要介绍吗?

5.推行河长制以来,整治了哪些河湖突出问题重点问题?

6.赖厅长,您刚才介绍了2017~2019年河湖整治重点工作情况,请问今年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7.赖厅长,推行河长制3年来,都有哪些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

8.据我所知,河长制已经推行3年了,贵厅取得了哪些成效?(网友提问)

9.围绕“幸福河”理念,下一步将如何开展工作?

以下为访谈内容

问:赖厅长,您好,首先想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省河湖水系的基本情况。

我省河流纵横、水系密布,大多自成体系、独流入海,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就有740条,河流总长24629公里。较大河流有闽江、九龙江、晋江、汀江、赛江和木兰溪等“五江一溪”,其中闽江长562公里,流域面积6.1万平方公里,是东南沿海地区流域面积最大的河流,约占福建省土地面积的一半;九龙江河长285公里,流域面积1.47万平方公里;晋江河长182公里,流域面积0.56万平方公里;汀江河长285公里,流域面积0.9万平方公里;赛江河长162公里,流域面积0.55万平方公里;木兰溪河长105公里,流域面积0.17万平方公里。

问:赖厅长,您还担任省河长办主任。市、县也有河长办吗?河长办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或者说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是如何构建的?

是的,市、县也有河长办。河湖长制的组织体系可以从四个方面理解:

一是以区域为单元。实行省市县乡“党政共管”的双河长制,省级设总河长、副总河长,市县乡各级分别设立河长,省委书记于伟国、代省长王宁共同担任总河长。

二是以流域为单元。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三是以湖泊为单元。逐个湖泊(含城市景观湖、重要饮用水源水库)设立湖长,小微水体库塘按片设立湖长。

四是以乡(镇、街道)为主体组建河道专管员队伍,负责管理村(居)辖区内的河道。

省市县乡各级分别设置河长办。目前,全省共有5829名河长、448名湖长、1182个河长办和12197名河道专管员,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穿透、流域区域结合、河流湖泊山塘水库全覆盖的组织架构。

问:谢谢给予提问的机会,本人长期关注福建河湖长制工作,请问赖厅长,我省各级河长办如何运作的,有哪些工作机制?

各级河长办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具体事务,其工作机制主要两点:

一是集中办公,协调日常化。河流的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最复杂最难解决,需要很多部门共同参与、协同解决。为此,各级河长办都实行集中办公、联合作战,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来河长办挂职视同基层挂职经验。日常事务,大家坐下来一起协商解决;一些说不清的事、解决不了的问题,则提交党政主官拍板解决。

二是分头行动,职责不转移。河湖管理,水利、生态环境、住建、农业等相关部门都有法定职责,河长办不是大包大揽,而是通过溯源处置、分清责任,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

问:我们省2019年11月1日印发实施了《福建省河长制规定》,这个《规定》主要有哪些内容,能给大家作个简要介绍吗?

《规定》共5章24条,主要从四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河长制的定义、适用范围、工作内容、宣传教育、社会参与;(二)河长设立与职责、河长办设立、河道专管员招聘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三)河长巡查及问题处置,河长办督查,河长、河长办及成员单位工作协调,社会监督、信息共享;(四)河长述职、考核及结果应用、违规行为处罚。

问:推行河长制以来,整治了哪些河湖突出问题重点问题?

2017年,重点开展了河道行洪障碍、城市黑臭水体、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全省清理河道违章建筑1040处、弃土弃渣646处、洗砂制砂388处;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清理86条、完工82条,占年度任务的122.39%;整治小流域60条,51条水质得到明显提升;关闭拆除禁养区养殖场(户)1.23万家,关闭可养区存栏250头以下养殖场(户)6850家、250头以上养殖场(户)4138家,标准化改造3759家。

2018年,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核查、劣V类小流域和黑臭水体、河湖清“四乱”、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等专项整治。共核实入河排污口10016个;整治小流域82条,消除劣Ⅴ类小流域59条,87条黑臭水体整治效果不断巩固提升;3805座改造了泄流设施,2199座安装了监控装置,317座有序退出;拆除涉河违章建筑67万平方米,清除弃土弃渣313万立方米,打涝河漂垃圾284万立方米,取缔非法采砂堆砂场1018处。

2019年,重点推进了河湖“清四乱”、饮用水水源地、小流域水质提升、落实小水电生态泄流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全省80个县级水源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82条小流域整治项目已有78条开工,清理“四乱”问题1814处。新退出小水电站155座,完成生态泄流设施改造1088座,安装在线监控装置1445座,流量监控数据接入环保监控平台2165座。

问:赖厅长,您刚才介绍了2017~2019年河湖整治重点工作情况,请问今年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今年,我们正在联合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五大攻坚行动。

一是巩固提升河湖清“四乱”的成效,严控增量、避免反弹。重点整治非法建设、非法围河围湖、非法种植养殖以及两高沿线、农村河湖脏乱差等问题。对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出现的侵占破坏无人岛、违建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按“顶风违建”予以处置。

二是完成6522座小水电生态改造任务,落实在线监控,基本解决水电造成的河道减脱水问题;着手制定农村水电退出方案,到2022年累计退出农村水电站1200座左右。

三是持续推进小流域水质提升,以龙岩、漳州为重点,实施30条以上小流域整治,确保15条水质跨类别提升。

四是加快乡镇水源地专项整治,6月底完成了“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的问题整治,年底前还要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清理。

五是深入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以干流两岸1公里、一级支流一重山范围及重点湖库为重点,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污染源头治理、岸线修复保护等工作,探索全流域生态保护的样板经验。

问:赖厅长,推行河长制3年来,都有哪些工作创新和机制创新?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创新:

(一)创新推进机制做到三个率先。一是在全国率先设立党政“双河长”,于伟国书记、王宁代省长担任总河长,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担任河长。二是在全国率先将河长制纳入地方立法。2017年写入《福建省水资源条例》,成为全国第一个立法规范河长制的省份;2019年出台《福建省河长制规定》,使河长制走上了法治化轨道。三是在全国率先组建了实体化运作的河长办,9个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常态协调、定期会商、精准调度,形成“协调常态化、职责不转移”的运作模式。

(二)创新保护机制实行三个覆盖。一是以村庄为单元,聘请了12917名河道专管员,并整合水文、水政监察队伍力量,建立三方联动机制,实现河道日常巡查全覆盖。二是以乡镇为重点,增设水质监测断面729处,在全国率先实现市县乡水质交接断面监测全覆盖。三是以行刑衔接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河长办与法院、检察院的协作机制,实现检察院驻河长办联络室省市县三级全覆盖,重点流域司法协作全覆盖。

(三)创新治理机制实现三个同步。一是上下同步攻坚,每年针对突出问题,由总河长部署全省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流域同步协作,每年按流域明确工作重点,下达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并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江河源头涵养区等建立信息共享、工作协调、河长会商等协作机制。三是公众同步参与,与团省委等联合开展大学生“河小禹”“巾帼护河”“企业河长”等活动,评选了全省首届十佳“民间河长”“基层河长”。

(四)创新监管机制打造三个平台。一是建立河湖健康评价平台,联合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成立福建省河湖健康研究中心,探索建立了全国首个省级河湖健康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首次对全省179条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进行全覆盖评价,发布了全国首份《河流健康蓝皮书》。二是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共享共用的河长信息平台,汇聚了35类1.5亿条涉河涉水信息,形成了河长“一张图”,2次亮相全国数字峰会,引起广泛好评。三是建立综合监督平台,创新设立96133河长制监督联络电话,全天候受理、全方位服务、全流程跟踪,并在全省1.3万个河长公示牌上公告。

问:据我所知,河长制已经推行3年了,贵厅取得了哪些成效?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成效:

(一)整体工作位居全国前列。2018年成为水利部通报表彰的8个省份之一,获得4000万元河长制奖补资金。2019、2020年,分别被国务院通报表彰,共获得1亿元正向激励。

(二)水环境水生态持续向好。全省各级河长牵头,整治侵占河湖问题5000多处,调查摸排入河排污口10016个,5847座水电站落实了生态下泄流量、541座老旧水电站有序退出,河湖污染有效控制、“四乱”现象得到遏制。在全省江河径流量比常年大幅减少情况下,2019全省12条主要河流及小流域Ⅰ~Ⅲ类优良水质比例达97.2%、89.9%;三明市首次进入国家水环境质量、水质变化排名前30位双红榜单。

(三)生态河湖样板惠及百姓全省建成生态示范河湖4000多公里,形成了福州“闽都水城”、莆田“荔林水乡”、南平“水美城市”、漳州“五湖四海”、泉州“清新水域”等一批特色鲜明的河湖建设样板,“白鸟一双临水立,见人惊起入芦花”的美丽画卷越来越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越来越强。

问:围绕“幸福河”理念,下一步将如何开展工作?

“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18日在河南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发出的伟大号召,他强调要实现“幸福河”目标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必须坚持绿水青水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河长制湖长制。这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建设“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于伟国书记、王宁代省长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要求,以及三位省副总河长流域现场会部署,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从有效管控走向全面治理。重点抓三个方面工作:

(一)对标对表抓落实。加快推进五大攻坚,确保年底前2259个“四乱”问题全部销号,全面完成小水电生态改造6522座,实施小流域整治30条以上、水质跨类别提升15条,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清理达100%。协力开展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抓好福清、诏安、南安等地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面源、生活、工业等污染管控,确保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全省化肥、农药使用量再减少2%以上,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000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以上。加强水域岸线管控和水生态修复,争取年底前完成50~1000平方公里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建设安全生态水系40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200万亩,完成植树造林90万亩、森林抚育300万亩、封山育林200万亩,增殖放流鱼苗2000万尾。

(二)着眼闽江抓样板。闽江流经6个设区市、38个县(市、区),流域面积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一半,保障着全省40%经济总量的用水需求和1/3人口的饮水安全,是福建的母亲河。我们将以闽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库为突破口,围绕“安全保障、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合理开发”等四个方面,加快推进18项重点工作,力争到2022年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有效解决、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生态修复有序推进,流域保护修复机制基本建立,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八闽幸福河”闽江样板初步显现。

(三)创新机制抓落实。要创新完善上下游河湖长联动会商机制,健全河湖长履职内容和履职标准,进一步明晰河长履职边界。要创新完善依法治河机制,在实现省市县三级法院、检察院驻河长办联络室全覆盖基础上,推行沙县综合执法样本,推动流域司法协作全覆盖。要创新完善河流管护机制,总结推广第三方河流管护“南安模式”、小流域综合整治“永春经验”、生态集中巡查“顺昌做法”等河湖治理模式,鼓励各地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湖治理。要创新完善健康评价机制,继续深化河湖健康评价标准,对全省2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覆盖评价,定期公布《河流健康蓝皮书》。要探索“河长令”机制,以河长权威,解决一些全区域、全流域协同中焦点、难点、综合性问题。要创新完善考核奖励机制,根据已下发的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细则,完善结果量化考核指标,年底考核落实。

来源:福建省水利厅

编辑:魏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