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9月16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指示。

这些重要指示明确了哪些工作重点和方向?释放了什么信号?人民网记者采访两位专家为您深入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为何此时对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作重要指示?

【重点】

习近平近日对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解读】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任重而道远。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

民营经济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团结好、引导好民营经济人士始终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任重而道远。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直接关系到“六稳”“六保”任务的全面落实,关系到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成功构建,关系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如期实现。此次总书记再度作出重要指示,对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既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也提出了更高的实践要求。

【解读】

对于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升民营企业家队伍的信心和素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传递出对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殷切期望,也诠释出要用好“统一战线”这一重要法宝,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对于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升民营企业家队伍的信心和素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习近平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团结好、引导好民营经济人士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这句话有何内涵?

【重点】

习近平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团结好、引导好民营经济人士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抓好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各级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和党委统战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工商联要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把民营经济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努力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解读】

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

党的十九大报告就曾经强调,“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国共产党党章也写明了这一点。此次习近平总书记再度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可以说,这体现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而且是不断深化的,从来没有动摇。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都是错误的。如果没有民营企业的发展,就没有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舞台,这已经成为从党中央到全社会的基本共识。所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完全可以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当前,国内外风险挑战交织,迈向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任务艰巨,我们更加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

【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指明民营经济人是自己人,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实现民族复兴凝心聚力。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

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必须长期坚持。民营经济从业者既有中共党员、也有非中共党员,尤其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是全球化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民营经济统一战线工作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变得非常重要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个时机高瞻远瞩作出重要指示,实际上是指明民营经济人是自己人,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实现民族复兴凝心聚力。同时,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背景下,对我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为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延伸阅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在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简言之,就是

让民营经济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中央统战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重点摘要】

出台这个《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背景和考虑。

一是系统总结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基本经验;

二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是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带来的新任务新要求。

【重点摘要】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思想理论上的重大创新成果,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首次作出“两个始终是”的新论断;

二是首次提出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长期性、必然性;

三是首次明确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实现党对民营经济领导的重要方式;

四是首次把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

五是首次把“信任”纳入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并摆在首位,形成了“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十字方针。

【重点摘要】

《意见》明确了五个方面的重要任务。

一是加强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

二是建设高素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

三是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

五是切实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

【重点摘要】

《意见》围绕落实各项重点任务,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

一是在价值观建设层面,提出要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事业观、财富观。

二是在代表人士选拔培养方面,提出要发挥人才主管部门、统战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人才发现中的渠道作用,选拔代表人士要适当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倾斜,积极稳妥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企业家作为各级人大、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工作,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履职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实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计划。

三是在创新服务方式方面,提出要推动民营企业加强与世界一流企业和优秀国有企业的交流合作,加强民营经济统计和监测分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关于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四是在促进政企沟通方面,提出要建立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专题调研制度,制定政商交往正面和负面清单。民营经济占比较大的地方,党委和政府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和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会议,人大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可邀请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参加。

五是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提出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和商会的优势作用,积极参与营商环境评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依法甄别纠正侵害民营企业产权错案冤案、防范和处置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工作。

六是在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方面,强调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各方面既明确分工又高效协同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全党做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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