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子张玉环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判死缓,羁押26年后案件因证据不足,张某获改判无罪。张某除向法院索取达2234万人民币国家赔偿外,他于周四(17日)还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三部委提交控告材料,要求向涉案警察、法官等16名公检法办案人员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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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的代表律师尚满庆周四表示,委托人重获自由后,目前正进行申请国家赔偿和启动追责程序。张某连同6名家人,联名签署控告信,认为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是有公职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涉嫌玩忽职守,应该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控告信中显示,16人均是当年的办案人员,包括南昌市进贤县公安局的8名民警、南昌市检察院1名检察员、南昌中院及江西高院7名法官。张某表示,有关部门除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外,亦需对有关人员涉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追究责任。

据悉,江西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2名男童,1993年10月27日惨被人杀害,同村男子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疑凶,在无律师辩护的情况下判处死缓2年。经20多年的申诉,案件上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法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张无罪。张自案发当日起被羁押9778天,是被羁押时间最长的伸冤者,背负故意杀人罪名达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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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又表示,在刑警队遭受严酷的刑讯逼供,至今双手、大腿上还有当初被吊打、狼狗撕咬留下的伤疤,审讯的场景也时常像噩梦般出现在眼前。张被无罪释放后,感叹社会变化很大,需要学习很多新事物,仍需一段时间才能适应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