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危害人人皆知

而下面这名驾驶人不但酒后上路

还驾驶营运车辆

危险系数可想而知

9月11日15时许,菏泽单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单县人民路与向阳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公路客运车辆存在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经检查,这辆核载19人的中型客车,实载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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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现场对驾驶人孙某进行询问时,发现他面色潮红,身上不时散发出浓烈的酒味,民警就在现场对孙某进行了酒精检测。

经检测,驾驶人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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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民警询问,孙某承认自己在10时许吃早饭时喝了2两白酒,15时许,他拉着乘客由县城前往终兴镇马楼村,在途中就被民警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孙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其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超员超载车辆

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

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降低

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车辆超员危害大

1.车辆抗侧翻性能下降,更容易侧翻;

2.车辆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

3.车辆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

4.车辆零部件如长期超负荷运转,部件容易断裂;

5.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一次酒驾 终生后悔

即使孙某在五年后重新考取驾照

终身不能从事

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的附加成本

来源:山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