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行

MLF利率作为中期政策利率,在引导和调节中期市场利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可对LPR报价方式加以优化,建立与MLF利率相挂钩的机制,提高LPR市场化程度,以改革的方式破除利率传导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增强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推动降低贷款实际利率,并促进存款利率市场化。

一、健全利率调控体系

(一)结构性流动性短缺的货币政策操作框架

在结构性流动性短缺框架下,央行保持适当的法定准备金率水平,即可使银行体系的存款增长自动带来法定准备金需求的增加,维持货币市场压力,央行通过投放流动性来有效调控市场利率,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在合理区间运行。在此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通过每日在公开市场开展逆回购操作提供短期流动性持续培育短期政策利率,通过每月固定时点开展MLF操作提供中期流动性持续培育中期政策利率。在始终保持结构性流动性短缺的前提下,根据货币政策调控需要和存款增长带来法定准备金需求增加的速度,适时适度调整法定准备金率,实现结构性流动性短缺的货币政策操作框架。

(二)健全央行政策利率体系

作为短期政策利率的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和作为中期政策利率的MLF利率,共同形成了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传达央行利率调控信号。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每日以7天期逆回购为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进行流动性调节和货币政策传导,释放央行短期政策利率信号,调控市场利率。央行面向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可通过两个渠道影响货币市场利率,一是通过招投标形成中标利率来直接影响市场利率水平,二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改变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从而影响市场资金供求,间接调控市场利率。一级交易商可通过在货币市场开展交易,将从央行获得的流动性“量”和“价”的信号传导给其他市场参与主体。

商业银行内部存在资产负债部和金融市场部的两部门决策机制,而资产负债部往往在决策中具备优势地位。中国人民银行通过MLF等货币政策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中期流动性。MLF资金可以直接进入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部,从而直接影响贷款数量和贷款利率;MLF利率可以发挥中期政策利率的作用,直接影响中期市场利率,还可以通过调节金融机构从央行获取中期基础货币的边际成本,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和市场预期产生影响,从而引导和调节贷款利率。

二、完善LPR形成机制

(一)改革前的LPR形成机制存在不足

2013年10月,LPR集中报价和公布机制正式运行,每日由10家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对最优质客户贷款利率,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报价以各报价行的贷款余额为权重,计算加权平均利率后对外公布,并由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以下简称“利率自律机制”)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负责监督和管理,金融机构可以此为参考确定各自的贷款利率。运行以来,LPR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由于各报价行主要参考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报价,导致LPR长期与贷款基准利率同向同幅变动,市场化程度明显不够,不能有效反映市场利率变动情况,这也影响了银行运用LPR的积极性,实际上并未起到有效替代贷款基准利率的作用,失去了意义。二是报价行只有全国性银行,代表性不足。三是期限品种不全,只有1年期一个品种。四是报价频率过高,报价行重视程度不足,报价不能代表报价行对贷款利率的判断。五是运用不足,只有部分报价行在形式上运用LPR定价,事实上大多都是通过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然后再套算为LPR加减点的形式,且主要运用集中在短期固定利率贷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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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改革前的LPR基本锚定贷款基准利率 数据来源:WIND

(二)按照市场化要求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

推进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由于仍公布贷款基准利率,对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定价形成约束,有必要健全市场化的贷款利率基准。因此,中国人民银行选择优化LPR报价方式,建立与MLF利率相挂钩的机制,提高LPR报价的市场化程度,并积极推动LPR在贷款定价中的运用,以此逐步替代贷款基准利率,渐进有序地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

按照推进利率“两轨合一轨”的要求,并结合国际经验,中国人民银行主要按照以下思路对LPR形成机制进行了改革完善。一是明确LPR作为贷款利率定价基准的定位。以LPR作为银行贷款利率的定价基准,要求各金融机构主要在贷款定价时运用LPR作为参考。为避免与贷款基准利率相混淆,将LPR中文名称由原来的“贷款基础利率”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保留英文简称LPR。二是继续实行报价形成机制。保留现行由报价行报价形成的机制,并增加报价行的数量和类型,提高报价的代表性。三是要求报价行根据自身对最优质客户贷款利率,在MLF利率基础上加点报出LPR。MLF是中央银行提供中长期流动性的重要渠道,其利率是央行中期政策利率,传达了央行利率调控的信号,且期限和操作频率均与LPR匹配,将LPR与MLF利率挂钩,可形成由央行间接调控的市场化参考基准,也可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

三、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一)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

贷款利率隐性下限的存在导致贷款利率易升难降,使银行在利率下行阶段无法将货币政策有效传导至实体经济。由于贷款利率隐性下限的存在,最优质的企业也只能获得利率不低于隐性下限的贷款。在此情况下,银行更偏好给违约概率低的大企业贷款以获得超额收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后,LPR由报价行以市场化方式报出,不再具有行政色彩,银行难以参考LPR协同设定贷款利率隐性下限。随着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被打破,银行对大企业贷款的超额收益会明显减少,减弱通过增加大企业贷款规模维持利润的动力,促使大银行比以前更倾向于服务小微企业和普惠金融。由于大银行的负债成本明显低于中小银行,对于相同资质的小微企业能够提供比中小银行更低的贷款利率,带动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利率下行。同时,小微企业贷款市场的竞争格局也将发生改变,大银行的加入将带动小微企业贷款市场的良性竞争,降低银行整体对小微企业的风险定价,也有利于降低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在此过程中,大企业将转向更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也有利于债券市场发展。

(二)增强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

LPR改革前,银行贷款发放侧重于大型企业,主要考虑是这些企业贷款体量大、信用风险小、管理难度低。而部分银行由于风险管理能力和定价水平不足,在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时,经常凭借企业短期内的销售收入、利润增长等财务指标就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并未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状况、长期发展合理定价,构建长期合作关系,不利于银行提高风险定价能力。LPR改革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后,大型企业议价能力增强,将倒逼银行提高定价能力,综合考虑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和税收成本等因素合理报价,以拓展小微企业客户,促进银行可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

(三)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

贷款利率市场化可对存款利率市场化起到推动作用。贷款利率市场化后,银行贷款利率下降,高息揽储的行为难以持续,银行面临的存款竞争压力将有所缓解,存款自主定价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在银行信用货币制度下,银行通过贷款等资产扩张创造存款货币,因此提高存款利率不能增加存款总量,只能改变存款在银行之间的分布。贷款利率的变化可以影响贷款供求,从而决定贷款的数量,进而决定存款的数量。贷款利率市场化可“牵一发而动全身”,推动促成存款利率的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