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至9月10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坪区张某等18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阆中市看守所扫黑除恶专用审判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小康带领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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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涉黑组织多次在南充市境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先后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诈骗、敲诈勒索、抢劫等犯罪案件24起、其他违法案件30余起,致多人受伤,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上千万元。该组织高利放贷期间,长期采用非法拘禁、殴打、威胁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向债务人索取高利贷债务,严重破坏他人正常生活。干扰破坏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插手企业经营活动,致使两家民营企业濒临破产。该涉黑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群众对之怨声载道,深恶痛绝。

4月30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等18名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等罪名向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证据证明了该组织2010年到2019年近十年的时间内,以被告人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发展和壮大的整个过程,指控了该团伙24起犯罪事实、30余起高利放贷违法事实,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发表了公诉意见。在连续11天庭审中,6名公诉人与20余名辩护人激烈交锋,以坚实的证据、严谨的答辩、有力的论证、密切的配合,牢牢掌握了庭审主动权,有力确保了公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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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二起涉黑案件。该院检察干警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为全面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做出了贡献。

来源:蓬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