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芬 魏如松 首席记者焦芳报道:近日,永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恶意盗取他人微信零钱案。

2019年3月25日,肖某来到永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警称,他手机丢失后,微信里的3800元零钱被人转走。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最终锁定在永丰务工的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20年9月13日,办案民警将隐匿于福建某工地务工的犯罪嫌疑人甘某抓获归案。

归案后,甘某如实供述了其盗取他人微信钱款的犯罪事实。经讯问,甘某在捡到手机后,更换了该手机绑定微信的支付密码,并将微信零钱转到了自己账户。目前,犯罪嫌疑人甘某已被依法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