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20年9月16日,备受关注的“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将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凶手被控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俩项罪名。这场令人发指的凶杀案,自1992年大雨刷洗南京的那一夜起,已经过了28年。

1992年3月20日晚,林伶独自撑着雨伞走回寝室,随着一声无人听见的惨叫,便永远的消逝在这段路上。警方接到南医大报警后,在校园内寻找了三天三夜,最终于24日下午在一号楼外下水道内,找到了林伶。

林伶被发现时,整个人趴在下水道口,头朝下,被强行塞在井中,混着浓烈恶臭味的身体早已没了气息。

经法医检验,死者被人以钝器击晕,并遭到强奸,最后加害人将被害者按入窖井中导致被害人死亡;法医在死者体内发现精液,并提取了凶手的DNA信息。

虽然凶手留下了精液,DNA等线索,甚至还有模糊画像。但28年前的南京,监控探头覆盖率低,公安技术手段尚在起步阶段。警方只能依靠最原始的方法,大面积排查。因为关键犯罪痕迹已经被大雨冲刷,案件步入僵局,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28年后的2020年,随着技术的成熟、DNA技术的突破,公安部门借助DNA数据,终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麻某刚,其到案后对强奸、杀害南京医科大学女大学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历时28年的南医大重大强奸、杀人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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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这场案件中,最为悲痛的便是林伶的父母。案件发生后,林伶的父亲因承受不了打击,几年后溘然离世,她的母亲每逢女儿忌日,都会去刑侦支队询问案件进展,正是这种行动,始终提醒着刑警和世人,不要忘了这个雨中的冤魂。

如果说给林伶父母一个建议判刑的机会,他们肯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死刑。

(1)嫌疑人被指控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是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先用钝器击打被害人头部,再对其进行强奸,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如果此时嫌疑人停止动作,那么最多也就是普通强奸罪但他的内心已经完全被欲望、恐惧、暴戾所占领,看着可能快要苏醒的林伶,嫌疑人决定杀人灭口。他将被害人头朝下塞进了窖井里,阻塞了被害人的呼吸从而直接导致了其死亡,这是典型的故意杀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嫌疑人以为杀人灭口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但事实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在法外逍遥了28年,最后还是被警方绳之以法。

本案中,嫌疑人因强奸行为后而对受害人采取置入抛弃窨井行为,出于奸淫后而杀人灭口的卑劣动机杀人,量刑应当在10年以上,同时结合本案的恶劣性质、影响范围以及逃避惩罚时间达28年之久等其他因素,显然,南京中院在16日的审理中,应当对其从严处置。

2.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到此,基本上可以说是尘埃落定,但此案让人很难不联想到另一起案件——同样在南京,影响更大,更为恶劣的刁爱青案,南医案犯罪嫌疑人在28年后被绳之以法,而刁爱青案的始作俑者却仿佛变成了历史长河里的幽灵,让人茫茫失措找不到踪迹。

现实中还有很多难以告破的案件,这些沉冤尚未昭雪的人们,即使生前承受了难以言喻的痛苦,但他们的灵魂却来到了每个人的心中,人们带着这份沉重前进,为社会的正义添砖加瓦。

随着科学的发展,一些本来被认为不可侦破的案件也逐渐水落石出,比如呼格案、南医大女生案等等,我相信,不仅刁爱青案,那些尚未告破的悬疑案件终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正如刁爱青吧的简介:真相在下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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