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是现在社会最为关注的一个话题。养老问题也关系到一个社会的安定问题,因而在历朝历代都受到重视。尤其是在日本的江户时代,在儒家传统的“孝道”影响下,养老问题一方面涉及到了阶级问题,另一方面则涉及到了社会的伦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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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武士阶级相当于“国家公务员”,养老问题由幕府负责

在江户时代的社会体制下,因为武士集团有着顶尖的社会地位,因而他们的“家”也被看作是最受尊敬和最重要的。武士作为“家臣”通过历代向主人奉献来维系家族的生存和繁荣。这些“家臣”也有不同的身份地位和等级的划分,他们所得到的粮赏也不尽相同。

但总的来说,武士都是通过和主君的主从依附关系来得到俸禄作为自身和家庭存续的一种保障。只要这种主从关系没有实质性的改变,那么这样的粮赏也不会改变。因而对于武士来说,他们的养老是由国家进行直接的保障的。

尤其是在和平年代,武士基本相当于现在的“公务员”。不管是归于战斗的一方还是归于行政管理的一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份等级进行薪酬的领取。

虽然武士的待遇相当于现在的“公务员”,但是因为武士并没有“退休”的说法,因而武士的一生都应该是以侍奉其主君为职责的。并且这项职责会在家族当中延续下去。然而武士毕竟是人,他们也会老去,老去的武士没有了年轻时候的力量和精神,已经不再适合侍奉主君了。

对这样的情况,这些武士可以选择“隐居”来免除自己对于主君的义务。但是对于因为年龄原因需要“隐居”的武士也是有着一些年龄方面的限制的,但在不同的藩和不同的幕府下,这种“隐居”的年龄标准也不尽相同。

尤其是在和平年代,因为已经不需要过多的服役人员,这些武士很多都在做着行政方面的工作,因而年富力强的人有很多。另一方面,年龄越大的武士的知识和经验也会越多,因而也受到了人们的重视。

为了满足这些“隐居”武士的老年生活,武士的继承人会给这些“隐居武士”养老的保障。对于那些超龄“隐居”的武士,还会给予特殊的奖励。如果这些武士没有继承人,主君会根据他们的年龄以及他们的贡献对他们进行奉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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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对于那些需要照顾的患病老人,幕府或者各藩也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比如允许继承的武士休假去照顾老人,可以说武士的养老送终还是以个人的贡献来决定以及通过“家”的支持来承担的。幕府和各藩会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

如果是非武士阶级,他们的养老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这里的非武士阶级一般指的是农民,商人以及手工业者。“家”是他们的养老保障。因为当时各个社会阶层分离的很厉害,因而农业生产者有固定的生产区域,叫做“乡”。这些“乡”进行对于赋税和行政的管理。

这些“乡”的运营基本依靠自治,商人虽然处在等级制度的最后,但是在江户时代也出了很多的大商人,他们拥有了很大的经济实力,他们和村落的役人一起承担起税赋的任务。同时也是这些税赋义务的监督者。

这种“家”的作用不仅体现在整个“乡”的大“家”,还有作为个人血缘关系的小“家”。农民就以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作为家产,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个人在这种“家”的保护下进行生存和延续,他们的养老问题自然也有“家”来解决。

因为农民没有和武士一样对主君的主从关系,因而他们的“退休”时间相对自由,年龄在30-60岁不等,也不需要严格的审查手续就能进行“退休”。只要能保证家族的延续,很多富裕的商人甚至很早就过上了“退休”生活。

但是他们的养老是需要一些“隐居料”的,这就是指“退休”之前,要给后代或者继承人留下一部分的财产,这些财产一般由家庭自己来制定,有些家族的家训里面会对这一部分的财产做出明确的规定。《宗竺遗书》规定要支付四分之一,在这些“家长”过世以后,余下的便会分给他的继承人。

而这些“退休”以后的家长就失去了他们的地位,甚至要搬出家庭居住。但如果这些老人在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以后则会被他的继承人接回家中抚养。

对于有多个孩子的老人来说,这些孩子的继承义务是和他的抚养义务直接联系的。一个家庭的长子作为家庭的主要甚至唯一继承人,也要对家庭中老人的抚养义务起到最大的作用。他们不仅要抚养和照顾年老的“家长”还要承担他们的丧葬费用。

而对于那些没有后代和亲属的老人,则由“乡”来承担他们的养老。一方面为他们提供劳动力支持他们的生产,一方面对那些患病老人给予照顾。这个义务是由全村来进行承担的,如果村因为粮食欠收等原因对这样的老人无力承担则会上报给藩,由藩进行一定程度的接济。

江户时代“孝道”精神盛行,给老人养老是一种“道德义务”

“孝道”因为儒学思想作为当时的官方统治思想而被确立,这也逐渐成为了一种当时稳定的伦理和道德基础。这种价值体系主导了他们将一代一代的“家”维持下去。并且当时有很多的法律和一些关于儒家经典的书籍在当时广为颂扬。

德川幕府通过基本法《武家诸法度》来让人民遵守“孝道”的规范,除此之外,当时《孝经》一类的文学作品也很受欢迎。不仅教导民众要尊老敬老养老,还教育他们如何去照顾生病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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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法制和道德的双重规范使得当时的社会养老的风气普遍很盛。除了社会对于老人的关爱,老人自己也对如何让自己度过一个美好的晚年生活进行了研究。比如贝原益轩在84岁时写完了《养生训》,其中讲述了如何通过环境,食物和精神充实来对老人进行调养。

除了这些对老人的具体做法,还强调了一家之主对于老人的责任意识。强调一家之主是对老人行“孝道”的主体,要通过对老人行孝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这种“孝道”教育更是从他们孩童时期就开始了,无论是幕府,藩,或者乡开设的学堂里,都会从小教育孩子这样的孝道意识,让这种孝道深深的刻在他们的思维体系里。幕府和藩还会对那些孝子进行表彰。

当时就有这样的案例,有一个家庭父亲很早就去世了,这些兄弟姐妹商量好要一起给母亲养老。为了照顾母亲,这些孩子们到了结婚的年龄却没有结婚,他们将对母亲的养老放在所有事情的最高位置。

当时为了教化民众,幕府收集了很多这样的案例5000多个集结成册,并对这些人进行表彰。导致当时一度盛行为照顾老人实行孝道而不顾及自身的利益,并且这种形象被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甚至成为当时的社会理想。

可以看出江户时期日本的这种养老机制还是建立在以“家”为基础的孝道上,是一种道德伦理约束下的家庭秩序。主要是为了家族的延续,这种代代相传的继承并养老的机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这种由儒家思想传下来的“孝”的概念也被统治阶级用来作为统治工具,用道德规范保障当时老人的赡养。并且利用多种途径,表彰孝道典型,从小的学习“孝道”教育,以及出版关于“养老”的书籍各个层面来确立起这种以“家”为基础的伦理规范。

这种“孝道”也保证了幕府以“家”来实现社会的稳定。武士阶级的养老相对固定化和标准化,受到主君较多的束缚,而平民则主要是以维系家庭来实现养老。如果是富裕家庭还好,如果是贫苦家庭则这种保障可能很难实现。

虽然这种养老制度和道德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和维护了老人的养老机制,但是随着日本社会在明治维新以后出现的少子和高龄化现象,劳动力逐渐减少,对于养老的保障机制也很难维系下去。

参考文献:

《日本隐居制度研究》

《武家诸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