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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无证酒后驾驶被查一次就该汲取深刻教训,可仍有人屡教不改,居然再次无证酒后驾驶,被黔西公安交巡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500元的处罚。

8月27日,黔西公安交巡警在辖区黔化线3公里处设卡开展夜查行动,21时3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贵A9**7C的小型车辆驶入卡点,民警在检查中发现驾驶人高某口中传来一股酒味,随即进行酒精测试仪检验,高某体内酒精含量达48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经仔细核查,民警还发现驾驶人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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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将驾驶人高某和车辆一并带到大队进行详细询问调查,经网上进一步核查又发现,高某曾于2017年9月因无证并且酒后驾驶被处罚过,这次屡教不改,再次因无证驾驶并且酒后驾驶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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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对高某的无证驾驶兼“二次酒驾”的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最终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500元的处罚。9月11日,高某已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交警提示: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未取得驾驶资格,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另外,车辆驾驶人也应加强自身约束,杜绝酒后驾车,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广大驾驶人心中的共识。

校对:侯超 编辑:梅益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