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苏州经验”加速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的文章,对于市场最为关心的“异地贷款”问题,文章指出,“随着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深入推进,异地贷款功能将会逐步实现。”只要市民在长三角其他地区符合当地购房条件的情况下,正常购买自住住房,就可以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的方式使用在苏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周俊指出,“市民现在就可以使用苏州的公积金,直接偿还长三角其他地区符合规定的住房商业贷款。”缴纳苏州公积金的市民,在长三角三省一市购买住房后,可以凭借身份证、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还贷证明,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申请职工不是本人,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就能以还贷提取的方式,提取苏州的公积金用于还长三角其他地区的住房商业贷款,一年可以提取两次。

在今年8月20日举行的“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上,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公积金管理部门联合发布首批一体化实施项目,这标志着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的正式落地。

据悉,今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将率先从9个方面开展合作,包括长三角跨地区购房信息协查、长三角地区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购房提取异常地区警示公告、12329服务热线知识库共享、以铁路职工为对象试点异地贷款冲还贷业务、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试点统一购房提取业务政策、按照国家标准分步推进业务同质规范化、合作开展资金融通使用等课题研究以及开展人员学习交流培训等,推动一体化发展。与此同时,通过优化使用政策,三省一市联动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将在“住有所居”方面进一步提升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之后,三省一市将立足现有的信息基础,实现信息数据共享、业务标准统一、风险防范协同,持续提升异地服务的便捷度和普惠度,进一步将住房公积金业务拓展到人才、服务、管理等各项合作领域。未来我市市民也将享有更优质的“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包括三省一市范围内的业务受理标准统一互认、热线电话互接互转等等。

作为公积金制度的“先行军”,苏州市公积金中心率先推出全市业务通办服务,以市内“小通办”助力长三角“大通办”,为一体化融合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苏州经验”。

截至今年7月底,苏州市9个服务大厅实现高频业务一窗通办,36项业务打破市内行政区域界限、做到通接通办。为强化与工业园区的数据端对接,6月份“苏州公积金”App上线“职工账户转入园区”功能,截至7月底共办理800笔、转移金额1126.49万元。10月份,市公积金中心还将再推3项业务通办,促进市内“小通办”进一步加深。在此基础上,市公积金中心还将联合青浦、嘉善两地研究公积金业务跨区域通办,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先试,探索为区域内单位和职工提供跨区域公积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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