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头条朋友问:妻子正在被强奸,丈夫不小心打死了强奸者,是否可以算正当防卫?这个问题,对于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来说算不上问题,但对于我们普通的百姓,可能拿捏不准,股子想说的打死完全是强奸者昝由自取,但又怕惹来麻烦,因此,朋友小心翼翼地使用了“不小心”三个字,可见其内心之纠结。

前段时间,笔者连续发表了几篇关于“ 正当防卫”的法律适用方面的文章,大家众说纷纭,有的说:“除了家人受到侵害,我可以正当防卫,其他一概不管",也有的说:“正当防卫?还是歇歇吧,我不想进看守所被关上几个月”,再有的说:“什么正当防卫,全靠法官说的算,你有关系吗,有家有矿吗?”更有的说:“我在路上被几个人截着殴打,我换手了,最后警察以相互斗殴处理,一起进了看守所”。凡此种种,一方面说明广大百姓对正当防卫概念及什么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还相当不了解,另一方面也说明司法机关在认定正当防卫时过于严苛或认定阶段的严重滞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大家正当防卫的积极性。以下笔者从三个方面进行说明,以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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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正当防卫

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正当权利,即“正不得向不正让步”或“法不得向不法低头”,是鼓励公民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及他人或自己的合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勇敢对不法说“不”的正义行为。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过当防卫

什么是无过当防卫

所谓无过当防卫是指公民针对严重的暴力性犯罪采取正当防卫行为,即使造成行为人伤亡,也是正当防卫,无须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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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知道的

朋友所问问题是,妻子正在被强奸,不小心打死强奸者,是否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关于无过当防卫的规定,丈夫不负刑事责任。不用说不小心了,即使故意打死强奸者也无须负刑事责任。此处的无过当防卫不需要“不小心”的要求,意味着,针对这种情况,不用说是丈夫,任何人都可以对其实施无过当防卫,无论将其打死还是打残都没有刑事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