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苏州又有两大好消息来啦!
- 苏州推出关于助力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推进!苏州公积金可异地贷款买房!
还有一个好消息是,今天,苏州公积金APP又上线新功能——线上可提取公积金买房了!
一起来看看吧!
01
今天最新消息来了!
苏州推出关于助力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的
“苏州经验”
拎重点:
1、长三角“三省一市”公积金,可在苏州贷款买房;
2、苏州公积金可直接偿还长三角其他地区的自住住房商业贷款;
3、三省一市,缴存职工办理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可直接线上申请,实现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
全文如下:
异地购房,可以使用苏州住房公积金吗?这困扰着不少市民。日前,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正式落地,长三角地区住房公积金使用将实现互通。为助力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苏州探索出了一条以市内“小通办”助力长三角“大通办”,可复制、可推广的“苏州经验”。
9个方面开展合作促进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
在8月20日举行的“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上,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公积金管理部门联合发布首批一体化实事项目,这标志着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的正式落地。
据悉,今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将率先从9个方面开展合作,包括长三角跨地区购房信息协查、长三角地区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购房提取异常地区警示公告、12329服务热线知识库共享、以铁路职工为对象试点异地贷款冲还贷业务、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试点统一购房提取业务政策、按照国家标准分步推进业务同质规范化、合作开展资金融通使用等课题研究以及开展人员学习交流培训等,推动一体化发展。与此同时,通过优化使用政策,三省一市联动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将在“住有所居”方面进一步提升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之后,三省一市将立足现有的信息基础,实现信息数据共享、业务标准统一、风险防范协同,持续提升异地服务的便捷度和普惠度,进一步将住房公积金业务拓展到人才、服务、管理等各项合作领域。未来我市市民也将享有更优质的“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包括三省一市范围内的业务受理标准统一互认、热线电话互接互转等等。
作为公积金制度的“先行军”,我市公积金中心向来敢为人先,率先推出全市业务通办服务,以市内“小通办”助力长三角“大通办”,为一体化融合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苏州经验”。
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9个服务大厅实现高频业务一窗通办,36项业务打破市内行政区域界限、做到通接通办。为强化与工业园区的数据端对接,6月份“苏州公积金”App上线“职工账户转入园区”功能,截至7月底共办理800笔、转移金额1126.49万元。10月份,市公积金中心还将再推3项业务通办,促进市内“小通办”进一步加深。在此基础上,市公积金中心还将联合青浦、嘉善两地研究公积金业务跨区域通办,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先试,探索为区域内单位和职工提供跨区域公积金服务。
先行先试敢为人先探索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
为推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加速落地,会议还发布了首批一体化实事项目,包括长三角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项目和长三角购房提取异常警示项目,以此作为三省一市合作机制的起始点和落脚点。
市公积金中心作为省内2个先行公积金中心之一,秉持着服务共享“先试”,助力一盘棋布局的理念,今年3月,已率先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展“长三角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项目”业务。三省一市区域内,缴存职工办理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可直接线上申请,实现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在购房所在地即可获取相关信息,无需再到缴存所在地办理,有效解决职工缴存地、户籍地、工作地不一致的问题。
跨地区购房信息协查合作项目同样可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依托信息技术及大数据利用共享,实施一体化战略项目,共建购房提取异常警示通报机制,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失信”,共同防范骗提、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联合构建依法规范的公积金使用秩序,让“房住不炒”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今年7月31日,姑苏分中心接待了一名焦急的上海铁路局职工吕先生。吕先生夫妻需要办理二手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但他事先并没有到上海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按照规定,缺少该证明将无法办理贷款业务。自我市公积金中心先行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以来,依托数据共享,职工可以在网上直接申办该证明。吕先生通过网络查询上海公积金缴存情况后,直接在业务系统内打印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避免了多跑一次的麻烦。“真的很便捷,不但节省了我的时间,也方便了我们这些时间不充裕的职工。”拿着贷款,吕先生的喜悦溢于言表。
目前,市公积金中心已经累计向上海铁路局缴存职工共发放异地公积金贷款41笔、2110万元。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在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下,探索提取使用政策优化,以铁路职工为对象先行试点异地贷款冲还贷业务,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研究试点统一购房提取业务政策口径,分步推进业务标准化、规范化,为住房公积金长三角一体化服务提供基础。
苏州公积金可直接偿还长三角其他地区的自住住房商业贷款
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对我有何影响?原有贷款可以使用公积金吗?公积金可以直接跨地区贷款吗?不少市民提出了疑问。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周俊告诉记者,“市民现在就可以使用苏州的公积金,直接偿还长三角其他地区符合规定的住房商业贷款。”缴纳苏州公积金的市民,在长三角三省一市购买住房后,可以凭借身份证、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还贷证明,与公积金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申请职工不是本人,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就能以还贷提取的方式,提取苏州的公积金用于还长三角其他地区的住房商业贷款,一年可以提取两次。
对于市民最为关心的“异地贷款”问题,周俊说:“随着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深入推进,异地贷款功能将会逐步实现。”目前,只要市民在长三角其他地区符合当地购房条件的情况下,正常购买自住住房,就可以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的方式使用在苏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今后,我市还将联合长三角其他地区,全力打造信息数据共享、业务标准统一、风险防范协同的“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品牌,聚力争创区域住房公积金国家文明行业,为区域内单位和职工提供更优质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使长三角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成为行业标杆。
02
今天(14日),苏州公积金APP又上线新功能——“购房提取”,想要提取公积金进行购房,动动手指就能搞定!
如何提取?看过来
打开苏州公积金APP,在业务办理栏目选中“购房提取”,输入本人预先设定的公积金取款密码,然后选择所购买房屋类型:
★购买商品房(新房)提取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
购买商品房(新房)的公积金提取:
▲若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先办贷款,再进行购房提取。
▲购房可提取最高额为购房票据日期当月的账户余额扣除规定账户留存金额,并且不超过房屋总价;
▲在购房票据日期的一年内可以办理购房提取;
▲每次购买住房行为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
▲因无法和外地房屋交易部门实现数据联网共享,购买苏州大市范围外的房屋提取暂时不能在线办理;
(准备好购房合同、部分或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将“商品房买卖合同”首页的合同编号填入“购房合同号”栏,选择与买受人关系,录入买受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与买受人关系为“直系亲属”的,需在“户口簿的户主”栏中点选。(如果与买受人关系为“直系亲属”的需与买受人为同一户籍号)
根据“购房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填写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买方姓名、购买方纳税人识别码、合计金额。
购房发票信息校验通过后,填写收款账户及提取金额。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公积金提取:在购房信息页面依次填写二手房网签合同号、不动产证号,再点选“与买受人关系”,填写买受人姓名、身份证号。
在“购房发票要素信息”页面填写,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买方姓名、购买方纳税人识别码、合计金额。
在“提取资金收款账户信息“页面”填写收款账户及提取金额。
如今,公积金官方网站、苏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12329服务热线、网上云服务大厅、“苏州公积金”手机APP多位一体,便民惠民,苏州公积金一直在努力!
声明:
1.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旨在交流意见,与本公众号无关,不作为买卖依据或风险担保。
2.文中内容如有错误内容,请留言告知,小编将及时更改。
3.本文部分素材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4.楼市有风险,购房者买卖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