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之声全媒体联播网(特约作者:李海湖)辽饷是明末辽东驻军的薪饷项目,又指筹措此项军饷而加派的田赋款项。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 ,辽东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后,发兵抚顺,明辽东军饷骤增300万两,当时国库虽有积储,但朝廷不肯直接拨发。为解决军饷不足,于是决定加征饷银,每亩加派3厘5毫,共增加赋银200多万两。据说,辽饷一出,民不聊生,明末老百姓,主要是种地的农民,他们都被逼的没法活了。

加征的辽饷标准并不高,仅合每亩多缴三五六斤米的税

到四十八年(1620)止,全国除贵州等少数地区外,平均每亩土地加征银九厘(1两=10钱=100分=1000厘,九厘=0.009两)的银子,计520.62万两。天启(1621- 1627)时,并征榷关进出口、盐业运销税及其他杂项。崇祯四年(1631),田课由九厘提高到一分二厘(0.012两),派银667万余两,除兵荒蠲免外,实征522万余两,另加关税、盐课及杂项,共征银740.8298万两。

以上来看,崇祯四年辽饷最高时,一年也就是667万两;分摊在每亩地上,一亩地也就多收0.012两的银子,增收1.2%。按当时的物价折算,也就是相当于需要多缴3斤米。崇祯四年后,尽管明庭已到最后的疯狂,但三饷全算,分摊在每亩地上,也就三分银子(0.03两银子)。这笔银子,按当时的物价算,最多也就能买五六斤米。虽然那时候粮食产量低,但按理说,一亩地多收三、五、六斤米的税,并不会让老百姓感觉难以活下去。问题是,在现实中,他就是可以让老百姓难以活下去了,原因就是执行政策的人变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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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执行的田赋政策,“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

一亩地,本来只需要纳0.012两银子,最后为什么会变成纳银十两呢?原因很简单,无非是因为,在收税的过程中,经手的官员,并没有按朝廷的政策办事。有钱有势的人,都能想办法逃避这种税收,最后相关的税收,就都落在了底层百姓身上。更主要的是,还有既得利益者借机大发国难财。

最后的结果就是,朝廷开始仅向一亩地多收0.009两银子(9厘银子),后来涨成0.012两银子(一分二厘),最多时也不过0.03两银子。但是,到了老百姓的头上,就有可能翻十倍(成为0.12两银子),甚至百倍(成为1.2两银子),更有甚者,是翻几百倍(成为好几两银子)。

在这种背景下,最后就出现了一种怪事,“民田一亩值银七八两者,纳饷至十两”。也就是说,买一亩田的价值才七八两银子,而种一亩田却要缴纳税银十两。慢慢地,种田种地的人越来越少,田地荒芜,流民越来越多。

无良地主的地租,可能拉高到三七甚至五五

通常来说,秦汉以后的的中国在社会正常的年份,以国家名义堂堂正正征收的农业赋税大多是二至六厘的水准(2%-6%),多数朝代收的是人头税。明朝正税低是历史上出了名的,商业大约十税一、十五税一,农业实行的三十税一,相当于三点三厘,3.3%。但是,在土地兼并浪潮下成为佃户的无地农民在此之外需要向地主缴纳钱粮作为地租,通常比国家正当农业税高很多(什一上下),无良地主则可能拉高到三七甚至五五。

不过以上只是单纯正常的农业税和地租,如果算上征税官员的陋习和额外明目的苛捐杂税。比如近世比较有名的踢斛(粮米过斗时,故意震动以使斗内粮食压实多取)、火耗(耗损。起源于将老百姓缴纳的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过程的损耗)等,以及地主向佃农发卖的复利高利贷。以此,在有些荒收年景里,官员、地主们实际征收到的钱粮数目可能相当可观,三七开只是比较保守的数字。

种地倒贴钱,加上副业收入也不够纳税

要知道的是,中国古代时因为生产力的问题,农业产量非常低。据史料记载,当时北方夏麦秋粟合计亩产300斤,南方稻麦两熟亩产不到600斤。产量的一半被地主收为地租,剩下的一半就算自己一粒不吃可以卖掉多少钱呢?

据《中国货币史》(彭信威)518页数据,明天启(1621-1627)年间粮食价格为每公石 0.927两白银,崇祯(1628-1644)年间为1.159两,平均为1.043两。一石等于1.0737公石,一公石以156市斤。以此换算,天启、崇祯年间的粮食平均价格为0.007两白银/市斤。

南北方产量不同,农民卖掉剩余的粮食最多可以得到1~2两银子,就算加上卖个鸡蛋、蔬菜、打个短工的副业收入,也不够纳税的。

官僚、将领,都在贪污、克扣军需、军饷

并且,那么多饷银,不可能足额发放到前线,发放到士兵手中,用到作战的需要上。各级官僚和将领,都在军饷、军饷的收支上贪污和克扣。

所以明末户部尚书毕自当时就严深恶痛绝地说:即使辽东敌军不射一箭,如此贪腐下去我方也会坐以待毙。原话是“即令东奴恋栈长伏穴中,不向西遗一矢,而我之天下已坐敝矣。”

征辽的战役部署是在万历四十七年(1617)二月,毕自严也就是在那时开始担任特设户部侍郎兼右佥都御使,专职负责出督辽饷。当时他从山东登州、莱州两地通过海运到位于辽东湾畔的锦州娘娘宫登岸,然后陆运到广宁、辽阳,每一石军粮的运费就要一两黄金,故他对明末军需、军饷的窘迫了解最清楚,感触最深。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无良地主、贪官污吏的高额地租和盘剥,朝廷上下在税收政策的执行上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合规那部分的区区辽饷,是不会对明廷的根基构成任何实质性的威胁,但那确实是他们坍塌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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