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工作的通知

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香河县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香政办〔2019〕54号)的文件精神,全县从8月份开始开展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充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参保方式及时间

新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各镇(社区)、园区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新增参保人员登记工作。

三、缴费时间

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期为8月25日至11月25日。首次参保人员必须先参保,再缴费。续保人员可以直接缴费。

四、缴费方式

1、网上缴费:城乡居民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缴费。未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的用户,首先微信搜索“河北税务”公众号并关注。关注完成后按以下流程操作:选择“业务办理”→选择“社保缴纳”→选择“城乡养老自主缴费”→输入证件号码(如含字母,需大写),点击“查询”获取居民登记及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缴费即可。

2、现场缴费:持缴费本人身份证,在税务部门自助终端设备上读取身份证信息或输入身份证号后,进入“城乡居民社保”缴费界面,选档缴费,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刷银行卡支付。税务部门自助终端设备设在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二层东、城区税务分局(第二分局)、渠口税务分局、五百户税务分局、安平税务分局,需缴费人员就近选择缴费点。

五、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2020年度缴费档次设定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建档立卡、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缴费困难群体仍按100元档次缴费(2020年度由政府代缴)。

补贴标准为:100元补贴30元;200元补贴40元;300元补贴65元;500元补贴70元;1000元补贴135元;3000元补贴180元;5000元230元;8000元补贴280元。

六、特殊人群缴费政策

对于16-59周岁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地方政府按照100元的档次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1日

来源: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