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规则中称将建立电力中长期交易涉及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10月11日。

市场主体为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的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参与江苏电力中长期市场批发交易的一类用户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辅助服务市场入市承诺后,可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调峰市场。参与江苏电力中长期市场零售交易的二类用户,通过签约的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调峰市场。

中长期可调负荷调峰市场组织:市场主体按照用电户号,分日期、时段申报最大、最小出力曲线、调节价格及执行日全天 96 点的用电负荷曲线。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按照调节价格由低到高确定执行日各个时段的中标用户排序。

短期可调负荷调峰市场组织:参与短期可调负荷调峰交易的市场主体应每日(工作日)12:00 前,向调度机构申报次日至下一工作日全天 96 点分时用电电力预测曲线。售电公司需逐一申报其代理的具备调节能力的用户全天 96 点分时用电预测电力,用于短期可调负荷调峰交易基线确定。

中长期可调负荷调峰交易报价上限:
谷段报价上限:250元/兆瓦时
平段报价上限:600元/兆瓦时
峰段报价上限:900元/兆瓦时
当前的峰平谷各时段为:0:00-8:00(谷段),8:00-12:00(峰段),12:00-17:00(平段),17:00-21:00(峰段),21:00-24:00(平段)。

详情如下: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完善江苏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立电力中长期交易涉及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编制了《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10月1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25-83199610,或将邮件发送至yangrz@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pdf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北极星售电网,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