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5日20时27分,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公安局执勤人员石光宇同志在开展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时,被一辆超速行驶的越野车撞飞以身殉职,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年仅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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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的性质十分恶劣,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地方:一是在距离交警不到5米的地方突然加速,明显就是奔着撞交警去的;二是其在已经撞到一名交警的情况下,居然又调头冲回,导致受伤交警受到二次碾压而身亡;三是犯罪嫌疑人撞停路边的护栏后,手持短刀从车上跳下来,冲向人群。这三点行为足以表明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这种犯罪是无法预防的,谁的不知道犯罪嫌疑人为何会变的如此穷凶极恶。想必随身带着短刀的人也不是什么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要么就是在去犯罪的路上,要么就是以前经常打架斗殴怕仇家上门寻仇。无论何种情况,都表明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的黑恶势力还很猖獗。见微知著,内蒙古通辽市扎鲁特旗前一段时间的扫黑除恶可能进行的不够彻底,有必要以该案为切入点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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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光宇同志牺牲才32岁,正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真是太可惜。犯罪嫌疑人程某某的行为性质恶劣,绝对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就民事赔偿方面,石光宇同志的家人恐怕难以获得大额赔偿。而石光宇同志牺牲时为辅警,获得的补偿也比正式交通警察低一些,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考虑石光宇实际家人的困难从其他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偿,让英雄安心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