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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比较特殊,是我们首次将包庇同事,帮助其逃避罪责共同逃逸的嫌疑人一同予以处罚。”9月4日,仙桃交警六大队负责人对外通报刚刚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8月26日下午2时许,六大队接到报警,称321省道彭场街道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值班民警立即带领辅警赶赴现场勘查。只见事发路段只有一辆倒地受损的电动车,伤者曾某躺在路边不断呻吟。民警协调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据后来曾某回忆,是一辆厢式货车撞了他,至于后来发生了什么,他并不知道。民警现场勘查,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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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数天,民警反复调看、分析事故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又通过公汽的行车记录仪,查找肇事逃逸车辆的蛛丝马迹,再结合走访群众了解的讯息,一辆白色 “江铃” 牌轻型厢式货车渐渐浮出水面。9月3日,民警将曾经驾驶嫌疑车的黄某、杜某一起传唤至六大队。

经讯问,二人承认了肇事事实。原来,黄某、杜某均系城区某商贸公司的送水工。8月26日下午1点多钟,二人送水后,从沙湖返回城区,行经彭场街道路段时,与一老汉所骑的电动车相撞,黄某于是停车,和杜某一起下车查看,黄某将受伤老汉移到路边,杜某也将电动车移到路边。两人合计后离开现场,因黄某心虚力怯,肇事车后来由杜某驾驶,逃离现场返回城区。

二人供诉与监控视频显示一致,仙桃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共同逃逸,对黄某、杜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仙桃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