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君的朋友圈被一条消息刷屏:南京公积金将有重大变化!一时之间人心惶惶。

接公积金中心最新贷款审批要求:即日起,所有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都需要提供借款人及配偶一年的公积金缴存明细,对于因客户更换单位公积金发生公积金迁移断缴未进行位图调整的一律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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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一消息,一条君满是疑惑:南京公积金贷款审批怎么又要收紧?难道是楼市调控又要加严了?

消息一出,就有买房人向南京公积金中心进行了咨询:“请问现在的放款排队是按照终审日期算时间还是抵押物终审,或者是什么样的顺序排队放款?

公积金中心于2020-09-01 17:05:02回复:

您好,目前公积金贷款资金放款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于今年受疫情影响,约有600余家企业申请了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缓交;二是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量大,远超缴存额。目前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为100万元户,而人均缴存余额为3.08万元,需要近33人缴存的公积金才可以支持一户贷款,个贷率已达到105%,远超85%的警戒线,资金供给出现阶段性不足,贷款放款暂时按贷款办理顺序放款。是按照贷款抵押终审日期排队放款;感谢您的理解,谢谢!

一条君向南京公积金中心求证,得到了回应:目前南京公积金确实存在阶段性不足的问题,需要排队等待放款,放款时间不保证。

同时针对最近传出的10月1日公积金贷款必须满一年才可以贷款的消息,官方给出了回应:假的!现在仍只需要缴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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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一览

一、贷款政策

1、公积金贷款利率:

央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五年以下(含) 2.75%,五年以上 3.25%,二套房上浮10%。

2、市公积金和省公积金的不同点:

① 名下有1套房贷款额度、利率不同。市公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夫妻60万,利率上浮10%;省公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夫妻100万,基准利率;

② 名下有1套房贷款额度、利率不同。市公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夫妻60万,利率上浮10%;省公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夫妻100万,基准利率。

二、具体办理事项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办理条件:

1、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购买拥有产权的预售商品房,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予提取;

5、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首付款增值税发票;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4、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方式:

1、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提取类)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2、网上办理。在南京市主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申请办理,需按以上材料内容填写相关提取申请信息。

提取年限:

自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提取额度:

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时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柜面提取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网上提取即时审批完毕。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办理条件:

1、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购买拥有产权的二手房,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予提取。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予提取;

6、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7、若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已发生产权变动并被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不予提取。

办理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3、外地购房提供购房增值税发票;

4、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方式:

1、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提取类)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2、网上办理。在南京市主城区购买二手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申请办理,需按以上材料内容填写相关提取申请信息。

提取年限:

自《不动产权证书》制发之日起一年内

提取额度:

1、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若不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人均数计算。

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时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柜面提取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网上提取即时审批完毕。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办理条件:

1、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购买拥有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5、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补偿款大于购房款的,不予提取。

办理材料:

1、市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未能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备案的,请开发建设单位联系中心说明情况、提供购房人员名单,并给购房职工开具购房证明)

2、购房增值税发票;

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用于拆迁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

4、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方式:

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提取类)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提取年限:

自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

提取额度:

1、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因拆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其提取总额不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时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柜面提取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网上提取即时审批完毕。

这一次的公积金审批收紧在一定程度上对楼市的调控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原本就已经开始降温的楼市这下又会发生什么样的新变化,大家一起期待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