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李璟

车险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密切。经过近两个月的征求意见,车险改革正式方案实施终于进入倒计时阶段。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将于今年9月19日起正式实施。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

机动车辆保险长期以来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据统计,截至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

本次出台的《意见》共分9个部分,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具体内容来看,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保险责任将更加全面,产品更为丰富,价格更加科学合理。

《意见》拓展了商业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6项保险责任。同时,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至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至1000万元档次。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一提升,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价格方面,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健全了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另外,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这对于偶然赔付的消费者而言,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相比商车险,交强险的改革更加简单明了。改革后,有责总责任限额将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对于此次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大幅提升,不少消费者表示期待。专家指出,此次改革交强险首次纳入费改,这也是交强险实施以来最大的一次变化。

将健全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

车险已成为今年保险监管的重点领域。除了本次出台的《意见》,今年8月底,为适应车险综合改革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也对《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14版)》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修订版的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从内容来看,修订版条款大幅删减了责任免除项目,扩展了保险责任,在最大化让利于消费者的同时,努力提升消费者体验。

据了解,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车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例如在上一轮2015年的车险费改中,让部分车主享受到了4折的保费优惠,但并非每位车主都能享受该优惠。

随着本轮车险改革的落地,不仅用真金白银让利消费者,为更多消费者带来真真切切的改革红利,还将健全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水平,有效强化监管,促进车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另一方面,车险改革对于行业而言,或将受到不小冲击。在此前上市险企的2020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上,多家财险公司负责人认为,保费会出现下降。

虽然与车险改革“增保、提质”的目标一致,但这也意味着改革后保险公司将承担更多保障责任,赔付率预计将出现一定程度上升,对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型保险公司的经营和成本控制提出挑战。

对此,《意见》鼓励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商车险产品。本次改革增加了丰富的车险产品,如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附加医保外用药责任险、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并引导行业规范增值服务,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

对于消费者而言,今后购买商业车险,在更多应用场景的加持下,选择保障的同时,也可以一并选择所需要的常见的用车服务。

视觉中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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