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詹姆斯被很多人认为是皮蓬,但也有更多的人一直在讨论他超越乔丹的事,在我看来,这两件事,都不太有意思,反而只能算旁观者的意淫:少撸怡情,大撸伤身,强撸灰飞烟灭。

首先,乔丹是篮球界公认的神,但凡有点认知的人,都不会质疑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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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的技术动作、数据荣誉和精神品质,都是NBA70多年来最为经典且最具总体代表性的。如果向一个完全不懂篮球的地方推广篮球,那么乔丹绝对是最好的素材故事,任何人都比不得他。

可是,乔丹能代表所有吗?
文化早已步入多元化,人们的审美层次也是完全不同的,有人喜欢暴力美学突破暴扣,有人喜欢四两拨千斤灵巧步法,有人喜欢万军丛中取上将首级读秒绝杀,有人喜欢百步穿杨冷傲居奇。

而有人,什么都没见过。

拿以往的成功案例来形容后来者的样子,是人的惯例行为,职场中也不乏此举。

其实,詹姆斯一直以来在历史第一人的讨论中被拿来比乔丹,在打法和篮球理念上被拿来比皮蓬,对他来说,不太公平。

他完全不同于两者的任何一个,何不认为詹姆斯是乔丹和皮蓬的结合体?

没有必须,一定要从一个旧对象里化出一个概念来,并将此概念用在新对象身上,评论界早应该学会创造或者发现新型事物,及时确定新事物的不同类别,确立他的时代。

詹姆斯的时代已延续了十年,如今竟还有人说他曾是韦德的皮蓬。
詹姆斯到底是不是韦德的皮蓬呢?

从打法上说,詹姆斯相对于乔丹、科比更偏组织,但热火队走上正轨,是基于詹姆斯必须做到球队老大,梳理了战术层次,韦德居于战术的执行端才行得通的。

显然,热火的成功,不是乔丹、皮蓬模式的成功,是詹姆斯特有风格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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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乔丹因为太强的个人能力,球队不需要詹姆斯式层次分明,功能分明的团队体系打法,乔丹只是需要一个差不多很强的队友而已。

一个差不多很强的队友,都可以成为皮蓬。

但勒布朗的要求可能更高,在之前的分析文章中,已经说到勒布朗体系的构成:持球攻坚手,射手群和低位护框人。

这是勒布朗在热火寻到的,适合自己的夺冠模式里必备的要素。

为什么乔丹的风格,不需要建队构架呢?

举一个很简答的例子,看如今的快船。

快船没有体系,进攻层次非常混乱,但有莱昂纳德在,各类单打混乱,都不足以遮盖这支球队的胜利。毕竟,得分是需要一个人将球放进篮筐,只要一个人保持一个高的命中效率,那这个人就可以一直享有进攻球权。

所以,强进攻属性的巨星球员,自然对体系的需求变低。

勒布朗相较于乔丹而言,对体系的需求更多,是因为他自身的个人攻击,不能或者不习惯保持一个持续的命中效率。

勒布朗确实是一个集合体,他精进了皮蓬的组织性能之后,也保持了乔、科之流的进攻水准。唯一的不同,大概是勒布朗在局部时间内的得分爆发力和得分方式上,不如乔丹、科比。
这一特质的不同,使三人在比赛关键时刻,呈现出截然不同的表现。

为什么说詹姆斯是韦德的皮蓬时,他很不高兴?

因为他至少也是皮蓬起底,比皮蓬更强的人,勒布朗心中何止一个皮蓬,一个乔丹!

承认詹姆斯的优秀并不难,承认詹姆斯的野心也不难,承认詹姆斯开创自己的时代同样不难。如果仅以打球风格判定对人的喜好,一定会错过优秀放大劣势,进而影响发展全面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