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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推进会。

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是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员额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业务发展的“指挥棒”。不断激发检察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于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促进提高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8月27日,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全市检察机关严要求、亮责任、补短板、强弱项,促使检察官公正执法、担当尽责,切实促进检察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重部署、抓落实9月份将进行模拟考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包括79类业务、160项质量指标、106项效率指标、46项效果指标,明确了指标的计分规则和方式,建立了以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本内容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

检察官业绩考评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实践课题,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祥福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敢于担当,攻坚克难,以完善业绩考评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业绩考评引领作用,履职尽责,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不断推进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共同推动清远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目前,市检察院及所辖8个基层院已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了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成立了业绩考评委员会,9月份将对检察官业绩进行模拟考评。

走出去、学经验破解业绩考评工作难点

日前,刘祥福带队赴佛山、肇庆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学习交流活动。两地院领导详细介绍了各自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规则制定的有关情况及做法,双方还就检察官业绩考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通过“走出去”学习发达地区检察院在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清远市检察机关拓展了工作思路,为今后共同商议破解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存在的难点,推动建立全面、科学、合理的检察官业绩考评规定,切实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尽责履职、担当作为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学习借鉴其他省份及我省试点院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清远市检察机关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和本院重点工作,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高效推动考评细则规定落实。

严要求、亮责任切实发挥业绩考评驱动力

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特别注重综合统筹,需要主动担当作为,坚持目标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全面理解、深刻领会检察官业绩考评要“考评什么”“怎么考评”。

刘祥福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发挥检察官业绩考评的驱动力,确保考评细则具有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坚持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不断优化调整考评指标、计分规则和分值设置,确保考评成绩科学有效。

为加强组织领导,打牢业绩考评基础,确保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取得实效,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将针对各自联系的基层院开展督导。全市检察机关将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压实考评责任、落实考评任务。

文/图:赫鹏翀 李文丰 刘玉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