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机动车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极不负责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守护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固原交警警始终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精准打击的目标,为警示广大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机动车,在此小编曝光近期一批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01

主要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案情:2020年7月27日23时28分许,马某某驾驶牌号为宁D的小型汽车行驶至香水街与兴盛路T型路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马某某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马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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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主要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案情:2020年7月28日1时44分许,禹某某驾驶牌号为宁A的小型汽车行驶至香水街与西苑路十字路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禹某某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禹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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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主要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案情:2020年8月8日0时24分许,何某某驾驶牌号为宁A的小型汽车行驶至龙潭西街体育场门口,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何某某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何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04

违法犯罪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案情:2020年8月12日01时16分,温某某酒后驾驶甘L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龙潭街与兴盛路十字路口路段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温某某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7 mg/100ml,经对抽取的温某某血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其体内乙醇含量为134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处理情况:目前温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泾源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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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违法犯罪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案情:2020年8月12日02时40分,于某某酒后驾驶宁D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荣盛路八方隆“泾木兰”拉面馆门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于某某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13 mg/100ml,经对抽取的于某某血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其体内乙醇含量为129.5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处理情况:目前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泾源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06

违法犯罪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案情:2020年8月12日03时40分,张某某酒后驾驶宁D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荣盛路八方隆西门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张某某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48mg/100ml,经对抽取的张某某血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其体内乙醇含量为167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处理情况:目前张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泾源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07

主要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案情:2020年8月21日2时44分许,班某某驾驶牌号为宁A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北环路与思源路T字路口2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班某某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班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08

违法犯罪行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案情:2020年8月21日03时18分,丁某某酒后驾驶宁A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滨河路荣华园小区南门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对丁某某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53 mg/100ml,经对抽取的丁某某血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其体内乙醇含量为152.5mg/100ml,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处理情况:目前丁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泾源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09

主要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简要案情:2020年8月26日0时38分许,马某驾驶牌号为宁D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泾河路T型路口200米,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马某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处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马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酒驾危害特别大,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出现交通事故机率破坏力极大。 再次提醒司机朋友,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不要酒后驾驶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