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叶知秋:2016年2月,我和老公李某在他老家举办了婚礼,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同年12月,我们的小孩出生了,大家都很开心。迫于经济压力,小孩1岁我就出去工作了,工作家庭两边顾。反观李某,工作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孩子奶粉钱都不够,我们也因为这个事情吵架无数次。

2019年5月,无意间发现李某与同事的妹妹张某存在不正当关系,事后李某认错取得我的原谅。2020年7月,我发现李某还以夫妻名义与张某居住在一起。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和李某虽然没有婚姻登记,但事实上我们已经举办了婚礼,两边亲友都知道。现在我们都还没有离婚,他就和其他女人同居,我能起诉他重婚罪吗?我们有一套房子写的我名字,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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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陈律师: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机关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结婚关系。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你与李某的婚姻因为未经登记,所以不满足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不是法律所承认的合法婚姻,自然也就无法得到法律对合法婚姻般的同等保护,不能主张追究李某重婚罪。

至于房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且财产混同的,推定为按份共有,具体份额比例可依据同居时间、各自贡献、生活习惯确定。

事实上,仅举行了婚礼而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还是很普遍的,就算双方一直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共同生活和生育女子,且亲朋好友和邻居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我国法律也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谨记:只有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妇才是合法的夫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律法小贴士:有些女人为了所谓的爱情,接受事实婚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事实婚姻的危害很大,对女人的权利保障太低,相反,倒让那些不负责任的男人钻了很多空子、占了不该占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