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一男子组织员工晚上去游泳,20岁小伙溺亡,家属索赔100万

每年夏天,因为野外游泳导致溺亡的事件不少,可即便有这么多的悲伤事件的发生,但还是有很多人到野外游泳,在他们看来自己的水性极好,根本不会发生意外。往往就是这样的心理,最容易出事,出了事就是大事。

嵊州苏先生说自己的儿子前几天游泳的时候,不幸溺水身亡了,儿子才20岁。而这次游泳,是他儿子所工作日料店老板组织的。苏先生说得知这个噩耗,心里非常的难受,一个儿子突然就消失了,妻子得知这个消息根本承受不了,已经几天没有进食,接近崩溃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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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叔叔告诉记者,他们是在8月22号晚上得知了孩子溺水的消息,当时是派出所通知的他,当时还说孩子还没找到,让孩子的家人去一趟。还没等苏先生一行人赶到现场,民警就通知他们孩子已经找到了,打捞上岸时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家属是在医院的太平间见了孩子最后一面。

孩子的叔叔说看到侄子那一刻整个人都懵掉了,两腿发颤。叔叔说侄子今年只有20岁,是个个性开朗,大大咧咧的小伙子,叔侄两个在一家日本料理店做厨师。事发当晚,日料店的老板组织大家去游泳。当时老板在后厨组织大家去游泳,游泳完之后一起去吃夜宵,只不过当时老板没有说去哪里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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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叔叔因为家中有事,就没有参加,事后他才知道老板带着大家去了嵊州当地一个名叫金石滩(化名)的野外水域。而根据民警调查,侄子小苏正是在这个水域溺亡的,那么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位跟小苏一起下水的店员描述了当时的情况。

店员说当时是老板第一个下水,他是第二个下水的,小苏不是第三个就是第四个下水的。而且小苏是会游泳的,还在店里的时候就说游泳的时候还要跟别人比赛什么的。日料店的老板柴先生说小苏下水几分钟后忽然不见了踪影,大家四处找了十多分钟,还在水里摸了很久也没找到,这个时候意识到了情况不对劲,赶紧报了警。

随后民警和救护车赶到了现场,第二天凌晨在附近的水域中找到了溺水的小苏,经过医院抢救无效不幸身亡。20岁的小伙子,一夜之间和家人阴阳相隔,小苏的家人现在提起自己的孩子依然是巨大的伤痛。

小苏工作的日料店在嵊州市区,从店员口中得知当晚组织游泳的确实是老板。对于组织大家游泳一事,店老板柴先生没有否认,之所以选择去这个地方游泳,是因为他对这个地方比较熟悉。因为这个地方是一条溪滩,而且自己之前也去过这个地方游泳,至于这个地方能不能游泳,柴先生说自己不清楚,但是每次都有很多人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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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金石滩虽然叫滩,但其实是山间的一条河流,岸边的石块上写有多条安全提醒,水深五米,注意完全,夜间禁止游泳等。由此可见,晚上在这里游泳存在风险,不被允许。那么当晚来游泳的一行人,有没有带一些安全或者是救生装备呢?店老板说这些东西都没带,因为他们每个人都说自己会游泳。

现在小苏的家人认为店老板作为此次活动的组织者,却没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需要承担责任。而店老板也表示自己当然有责任,自己是愿意赔偿抚恤金的,从来没有逃避这个事实。但是小苏的家人一直来店里闹,第一次来要赔偿100万。目前双方已经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是因为赔偿金额差距过大,无法达成一致。

对于这件事律师也表示店老板组织的地方是一个野外游泳,是不具备游泳条件的,选择这样一个地方肯定是有错的,而且自身的救护措施也没有,店老板必须负主要的责任。事发地当地政府也介入了此事,将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野游非常危险,很容易遇到抽筋,漩涡和激浪等突发情况,游泳爱好者必须选择正规的游泳场所,避免到户外陌生水域。即便是20岁的小伙子,成年人,这样的野外游泳依然会面对极大的风险,无论什么时候安全都是最重要的。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很多人在游泳的时候,自认为自己的水性极好,在水里就像是一条鱼一样,往往就是这样的心态最容易出事,因为不会游泳的人怕水,一般不会去野外游泳,即使是想游泳也是去正规的游泳池场地,而且还是浅水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