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女子大闹北京积水潭医院急诊室,先是要求医生给她道歉,随后打落医生的手机,大叫“不是我打的”。随后@西城警讯发布了对该事件的通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通报称,2020年8月28日12时许,西城分局北京积水潭医院驻院民警接到医院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女子在医院就诊时与医生发生纠纷。接警后,民警迅速到现场开展处置,经查:冯某华(女,39岁)就诊时,因对诊断结果有异议,与急诊室医生曾某发生争执。期间,情绪失控,大声吵闹。后曾某用手机对冯进行拍摄录像时,被冯将手机打落在地,造成手机屏幕损坏。目前,西城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知情人称,该女子要求优先救治

据目击者,大闹急诊的女子来到急诊室后,就要求医生优先给她治疗,而医生在检查后发现,她之前轻微肌肉拉伤,不用做特殊检查处理,可是女子不同意,非要做B超,在医生的解释无法做B超后,女子还是纠缠不休,该女子不断要求医生给她道歉。

女子自称:“你把我气犯病了我心脏不好……”

医生回答:“不好意思让您生气了”

而该女子并没有停止,依然继续让医生道歉:“你知不知道你错了”,随后一把打落医生的手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目击者回忆,医生态度非常好

据目击者回忆,当时女子态度非常不好,一点道理都不讲,而医生一直好言相劝,也给她道了歉,可是女子却动手抓医生的脸。

在今年7月1日,《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与医院保卫部门联合办公。医院实行医院内主要通道、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在急诊室、安检口等重点部位配备一键报警装置。此次事件中,幸好好后来警方及时赶到,阻止了女子下一步行为,没有造成更恶劣的后果。

网友们也纷纷对此种行为进行谴责↓

医院是公共场所,不得扰乱

今年6月1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实施,针对“医闹”事件屡禁不止,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也首次明确了医院为“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同时,医闹、医暴行为就从行政违违法变成了刑事违法,再有“医闹”“医暴”事件发生,蓄意挑衅、威胁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就可以按照“公共场所”“公共安全”类犯罪进行打击。

来源:新浪微博、北京晚报

医师周刊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