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山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交通运输局、市海事局决定在今年8月至11月期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联合行动。

本次行动采取多部门联动,市、镇环境执法力量协同作战形式,通过严厉打击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严惩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大案要案,铲除相关产业链条,维护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秩序,保障中山市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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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打击范围

重点行业:以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铝加工业、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行业生产企业和以化工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或聚集区作为重点,关注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酸、废铝灰、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运输情况,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危险废物产生、申报、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主体责任。

以打击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行为、专门从事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中间人”及犯罪团伙、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重点场所、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提供场地的人员等为重点,广泛收集、深入挖掘环境违法犯罪线索,集中查处一批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并予以曝光。

重点区域:对城乡结合部及市界、镇(区)界等管理空白地区,以及可能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河道、沟渠、山谷、废弃房屋、矿坑、溶洞等目标场所进行重点排查。

重点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或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二是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三是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的;

四是无危险废物经营处置资质的作坊、工厂或以合法形式为掩护的单位非法收集、贮存、利用、运输、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五是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六是危险废物运输企业及工作人员明知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参与运输、利用、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

行动期间,市生态环境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新闻报刊、手机短信等媒体渠道宣传工作进展。欢迎广大群众通过“12369”举报平台,提供各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线索。

【南方日报记者】 廖瀚

【通讯员】肖欢欢

【作者】 廖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