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某区一企业所注册的“阿京腾百”商标最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不予注册,理由为该行为“具有明显的傍名牌搭便车意图,易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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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判决书显示,2018年5月11日,梅州新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阿京腾百”商标注册申请,经营范围涵盖了烟草烟具、餐饮住宿、方便食品、皮革皮具、医药等45个全部类别。天眼查数据显示,梅州新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注册资本为 2000 万人民币,是一家集健康、娱乐产品为一体的高科技生产经营企业。其名下共有 53 件商标,其中 45 件为 “阿京腾百”商标,均于2018年5月申请。

在发现其他公司全类别注册“阿京腾百”商标之后,2019年,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四巨头”迅速行动,联合委托代理公司对45件“阿京腾百”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该案件下发第30850852、30846909、30841883、30860940、30860611、30846312号“阿京腾百”商标不予注册决定书。最终,历时一年零六个月,“阿京腾百”商标异议案所涉及的45件商标,全部不予核准注册。

裁判书内容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阿里”“京东”“腾讯”“百度”是我国四家互联网知名企业的简称,也是他们长期使用的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然而,梅州新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使用四家公司简称的首字组合注册商标,且未提交任何可证明其具有合理的使用意图的材料。

因此,被异议人具有不正当利用异议人市场声誉的故意,同时,注册“阿京腾百”商标这一行为被认定为有损于公平竞争的秩序,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五条规定,裁定“阿京腾百”商标异议案所涉及的45件商标,全部不予核准注册。

针对为何选择注册如此商标,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暂不愿详谈,如果后续有新情况,会主动与媒体进行沟通。

对此,律师认为,首先,“阿腾京百”四个字被人民大众看到后,首先想到的是阿里、腾讯、京东、百度这四个知名企业,会对大众产生一种错误的引导,认为该企业与上述四大知名企业有着某种内在联系,进而出于对知名企业的信任会直接“买单”。该企业的此种“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太过明显,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企业具有不正当利用异议人市场声誉的故意,其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的行为有损于公平竞争的秩序,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故裁定不予注册。

记者梳理发现,类似“阿京腾百”这种蹭大企业之名进行商标注册的现象十分常见。此前,深圳市卫帝电器有限公司曾申请“阿里恒大”商标,以及上海毕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曾申请“淘拼京东”,两家企业的申请最终均被驳回。

面对这种“傍名牌”“搭便车”的现象,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商标的审查批准有着一系列的流程,当商标通过审查进入初审公告,但并不代表这件商标没有问题,进入公告之后有一个异议的程序。此时,当知名企业发现被蹭热点注册商标后,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正如上述企业监测到“阿京腾百”商标之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委托有关公司为代理方对45件“阿京腾百”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该商标不予注册。若未监测到,也可申请行政撤销。

【记者】徐勉

【实习生】李梦

【作者】 徐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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