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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公安局

武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开展户口整顿的

通 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有关户口管理要求,我县决定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前的户口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顿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二、整顿重点

(一)人户分离人员

居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本县居民,应到住房所在地公安户政中心、派出所户政窗口申报户口迁移。

(二)户口应销未销人员

已征兵入伍、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死亡、重复户口的本县居民,本人或直系亲属应到现户籍地公安户政中心、派出所户政窗口申报户口注销。

(三)出生未登记户口人员

新生婴儿未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父母应到入户地公安户政中心、派出所户政窗口申报出生登记。

(四)无户口人员

在本县居住且曾在本县登记过户籍的中国公民,现因各种原因无户口登记的,本人应到入户地公安户政中心、派出所户政窗口申报户口。

(五)不规范地址登记户口人员

户口登记地址不规范或房屋实际已不存在的本县居民,本人或直系亲属应到现户籍地或住房所在地公安户政中心、派出所户政窗口申报户口迁移。

(六)集体户人员

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本县集体户居民,应到住房所在地公安户政中心、派出所户政窗口申报户口迁移。

(七)流动人口

来武人员在广滞留24小时以上未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境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

四、户口整顿涉及千家万户,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的重要保障。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止。

特此通告。

武胜县公安局

武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辖区居民:

您好!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具体要求,武胜县公安局决定于2020年7月至9月在全市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

户口整顿期间,全县公安机关民警及工作人员将挂牌持证逐门入户,核对登记户籍资料,对象包括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无户口人员、户口待定人员、境外人员等。

入户时,武胜户籍人口发现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通过现场登记申请更正,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金盾广安”进入菜单“微户政”注册登录后自行申报更正,或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办证中心申报更正。

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是顺利完成此次户口整顿工作的关键,对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武胜县公安局

武胜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滕攀

审核|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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