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网

见习记者贺觉渊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和健全中国基准利率体系》白皮书,提出了以债券回购利率(DR)为重点、健全中国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的思路和方案。白皮书指出,下阶段,中国银行间基准利率体系建设的重点在于推动各类基准利率的广泛运用,通过创新和扩大DR在浮息债、浮息同业存单等金融产品中的运用,将其打造为中国货币政策调控和金融市场定价的关键性参考指标。

白皮书指出,总的看,目前中国的基准利率体系已较为健全,但除LPR被广泛用于贷款利率定价外,其他基准利率主要发挥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的指标作用,直接运用其作为定价基准的金融产品仍较为有限。下一步中国基准利率体系建设的重点在于推动这些基准利率的广泛运用。其中,由于DR最能充分体现银行体系流动性状况和融资利率水平,市场认可度较高,且与国际上新基准利率无风险基准利率(RFRs)最为接近,未来要重点通过创新和扩大DR在金融产品中的运用,将其打造成为中国货币政策调控和金融市场定价的关键性参考指标。

白皮书明确,将从五方面进一步培育以DR为代表的银行间基准利率体系。一是将鼓励发行以DR及相关利率为参考的浮息债。未来可考虑通过适当简化审批流程,为其发行提供优先受理绿色通道,降低发行托管费用等方式,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发行挂钩DR及相关利率的浮息债。

二是推动以存款类金融机构回购定盘利率(FDR)为浮动端参考的利率互换交易。未来将积极推动现有市场主体更多参考FDR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同时积极推动改进衍生品市场管理,发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利率互换市场,便利市场主体开展利率风险管理和对冲,并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提供有利条件。

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参考DR开展同业业务。未来将适时扩大浮动利率同业存单选择定价基准的范围,由仅限于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扩大至DR及相关利率。同时,若有必要,还可在发行计划备案、交易费用减免、相关评估考核等方面,对金融机构发行和交易参考DR及相关利率的浮动利率同业存单给予适当激励。此外,可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参考DR开展同业拆借、同业存款等同业业务。

四是鼓励国际组织以DR作为人民币计息基准。近期,金砖国家成立应急储备基金(CRA),以帮助成员国应对金融危机,其正考虑将人民币等币种纳入储备货币,并正在选取各储备货币的参考利率。随着人民币逐步成为国际上主要的结算货币和储备货币,未来在有关国际组织选择人民币计息基准时,也可积极推荐其使用DR作为参考。

五是研究构建基于短端DR的期限利率。可考虑参考国际实践,结合中国金融市场发展需要,研究构建基于短期DR的期限利率,为拓宽DR运用范围创造条件。具体方式可研究构建以短期DR为基础的后顾法期限利率,同时通过推动以FDR001为基础的隔夜指数掉期(OIS)市场发展探索构建前瞻法期限利率。中央银行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作为中期政策利率,为中长期市场利率提供指导。

白皮书在最后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使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和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继续结合国内金融市场实际需要,指导利率自律机制组织主要银行积极参与国际基准利率改革,推动顺利实现境内国际基准利率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