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刘青检察长在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专题报告了全州检察机关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18年10月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全面推进制度落实,积极为打赢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两场战役”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

强化主导责任,推动制度执行

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州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2019年的44.96%稳步提升到2020年的81.48%,积极推动社会关系修复、社会矛盾化解。

2

强化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

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局、律师协会等部门和团体的沟通协作,形成了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的工作合力。

3

强化工作创新,提升司法效能

始终坚持实体从宽与程序从简并重,办案质效显著提高,2019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并提起公诉的案件中,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的占15.65%,适用简易程序占69.92%,庭审时间大幅缩短,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累。

4

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司法公正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的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强化办案活动监督,倒逼检察人员全面履行客观公正义务。紧紧围绕办案规范、证据审查、释法说理、量刑建议等加强培训,提升公正办案能力,全州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5.24%,精准司法的能力不断增强。

5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对相关规定、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社会知晓率。不定期到看守所、执法办案中心等场所开展认罪认罚宣传,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

审议阶段,州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黔西南州检察院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认为州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勇于担当、大胆实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制度执行,充分发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升司法效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价值功能,积极为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下一步,全州检察机关将重点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提升能力素质、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能力水平,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高效公正执行,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中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州打赢“两场战役”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 END -

来源 | 黔西南州检察

编辑 | 沈建鹏 王红蕾 李阳

审核 | 华宇 田骁 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