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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将在全省联合组织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测速设备距离较近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行动将重点研究论证目前设计限速低于120km/h的高速公路是否符合提速要求。

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于成河介绍称,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山东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将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进行坚决排查整治。

专项排查整治共分集中排查、集中整改、集中验收三个阶段。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同一道路限定速度不一致、限速值明显偏低或忽高忽低、限速标志缺失(遮挡、污损等)、施工路段限速标志设置不规范、测速提示标志不明显、设备设置不合理、导航软件播报信息不准确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排查。

对于设计速度低于120km/h的路段,重点排查道路通行流量、周边道路环境、交通安全设施是否符合速度提升要求,并组织道路工程和交通安全专家进行论证,研究是否需要提升道路限速值。对限速值低于设计速度的路段,也相应组织开展道路安全评价,联合审查和评审,提出是否恢复设计速度意见。

对正在施工的路段,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相关提示、限速标志,撤除未开工或已完工维修路段的限速标志、提示标志等设施。加快改扩建路段的施工进度,最大限度缩短工期。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改扩建路段完成时间,设置通车倒计时提示。

高速公路实行区间测速,根据道路限速值,以交警大队辖区为单位设定区间测速路段,并提前向社会公开公示。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同时,山东省公安厅、交通厅将在排查整治过程中与导航企业建立即时纠错机制,及时通报交通管理和限速管理相关措施,清理错误导航播报信息。

全面推行区间测速

在8月28日下午举行的高速公路限速管理排查整治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修春清宣布,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将在全省高速公路全面推行区间测速,单点测速抓拍的超速数据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

修春清在发布会上介绍,山东省公安厅经过前期大量论证、评估、试点,计划于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在山东省高速公路全面推行区间测速管理模式。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区间测速即在同一区间两端布设监控点,计算机动车通过测速区间的平均速度,并依据该路段限速标准判定是否超速。修春清解释说,区间测速主要有四大优点,一是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如果有瞬间超速行为,也有时间调整,减少违法抓拍和被处罚的几率;二是驾驶人不用过度关注某一点位的瞬间速度,可以自行调节车速;三是在测速区间内通行更加顺畅,通行效率会进一步提升;四是广大驾驶人注意力会更加集中,驾乘更加舒适。

同时,对于驾乘人员反映的导航播报不准确,造成误导等问题,修春清称经过前期实地核对,发现导航软件确实存在播报测速点与实际位置不符、限速值与实际限速值不一致等问题,给群众出行造成误导。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加强与导航软件企业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即时纠错、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机制。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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