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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平台”微信公号 图

澎湃新闻记者从这份名为《关于公示2020年度第四批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黑名单”的通告》的文件中看到,其违规内容包括“私自转卖、泄露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或客户资料”、“私自将客户带至其它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或私自以个人名义承诺单房地产经纪业务”、“挪用、侵占客户房地产交易资金或机构资金”等,禁业时间均为5年。

上述《通告》称,为响应国家“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协会于2019年9月1日启动“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并于2020年5月启动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上海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黑名单”信息。

此前的5月27日、6月29日、7月31日,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已通过“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平台”,先后公示了三批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黑名单”,分别涉及72人、46人、19人。再加上第四批的11人,目前被列入“黑名单”的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已达1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