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教育局8月28日发布的兰州市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调整方案显示,目前兰州市公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依据《关于兰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兰价费〔2010〕349 号)收费, 按照省级示苑园380/生/月、省级一类园200元/生/月、市级标准园150元/生/月执行;公办性质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企事业单位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兰价费〔2018〕 9号)收费,按照500元/生/月执行。

为促进兰州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缓解兰州市“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矛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水平,拟调整兰州市公办学前教育保教费收费标准。

截至2019年底,兰州市共有公办幼儿园405所。其中:公办园126所(指教育部门主管、财政全额拨款的幼儿园),公办性质园49所(指企事业单位或部门、军队、高校、街道、村集体(社区)等举办主管,给予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的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230个。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

综合考虑幼儿园办园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其他城市保教费收费标准、城区及远郊县区经济发展差距、幼儿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按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类别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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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掌上兰州·兰州晨报首席记者 武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