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公交2018年“9·30”事故21名受伤乘客在伤愈出院近2年后,遭曾治疗他们的涪陵中心医院起诉,要求他们支付医疗费。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020年8月7日刊发报道后,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涪陵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公交公司)总经理罗勇8月27日表示,政府已批示让医院撤诉,这笔医疗费用由政府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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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930”公交事故受伤乘客被起诉一事,涪陵区相关领导批示建议医院撤诉,治疗欠款政府另行统筹解决。受访者供图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9月30日,涪陵公交公司司机石继平驾驶的208路公交车开往白涛街道途中,因小轿车与大货车相撞后撞向208路公交车造成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公交司机死亡、65名乘客受伤。伤者被送往涪陵中心医院和涪陵区人民医院救治。经事故调查,公交司机、公交车和乘客均无责。
涪陵中心医院财务科科长王剑此前表示,“9·30”事故所有受伤乘客共产生医疗费用106万余元,截至目前,被拖欠的医疗费43万余元。
该院党委办主任阿尔于哈说,因为43万元欠款属国有资产,如果说不清缘由,年底审计过不去。出于审计压力,他们决定以司法途径追收欠款。因医院和公交公司、保险公司无法律关系,无权对其起诉,他们能起诉的就只能是受伤乘客。
遭起诉的受伤乘客8月26日向澎湃新闻反映,虽然公交公司表态会负责,医院也说只要得到承诺就撤诉,从8月7日报道后至8月26日,他们仍有人被起诉或收到判决书。
对此,涪陵公交公司总经理8月27日告诉澎湃新闻,“政府已经批示让医院撤诉。我们无责,已经给了200多万,医疗费用是医院垫付的。我们已经尽到了社会责任,这笔医疗费用由政府拿出来支付。”
8月26日到涪陵区法院开庭的受伤学生家长告诉澎湃新闻,法院提供的涪陵区交通局8月10日给涪陵区委值班室、区政府的《关于“9·30”交通事故善后处理情况的报告》显示,该局也向涪陵区政府建议召开协调会议,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医疗费用问题,维护伤者利益。
据这份报告,8月11日,涪陵区委书记周少政对此报告批示称“请政府牵头协调”。同日,涪陵区副区长钟涛批示称,鉴于“9·30”事故公交公司也是受害者,前期已尽了相应社会责任,因此建议动员两家(医院)撤诉,尚欠医疗费由政府整合安排资金补交。
阿尔于哈8月27日表示,医院接受澎湃新闻采访后,曾主动与公交公司的律师联系,但对方没有很主动协调此事,也没有提供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电话。医院也向被起诉的乘客打电话表明起诉原因,并希望他们能理解。对于政府建议医院撤诉一事,他表示:“这个我并不清楚。”
涪陵区人民医院党群办负责人则表示,该院从未起诉过“9·30”受伤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