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芳华》是冯小刚执导的一部“红色”影片,讲述的是上世纪70年代的军队文工团中,一群文艺兵们的“芳华”岁月。《芳华》围绕文艺兵刘峰因“触摸事件”被下放连队一事展开,讲述了一代人的命运在时代裹挟下的变迁。

在原著中,严歌苓着重塑造了刘峰、何小曼、林丁丁、萧穗子这几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其中,林丁丁作为“触摸事件”的女主角,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直接改变了男主人公刘峰的命运。同时,林丁丁这个性格鲜明的配角,也成就了小说的一大意义主题。

在影片中,林丁丁是文工团的主唱,不仅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还有一副与好嗓音相称的好相貌,“风姿绰约”这四个字用在她身上再恰当不过。并且,林丁丁骨子散发的那股上海女人独有的柔媚让她成为众多男兵心头的“白月光”。

不过,这样的林丁丁却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傻白甜”,相反,她十分懂得利用自己的外在优势,享受追求者们给她带来的种种好处。影片中的一些细节也隐喻了林丁丁在这方面的“心计”,例如她一面享受着刘峰细致入微的照顾,一面又与摄影师暧昧不清。而在原著中,严歌苓则把林丁丁的这种“精致利己主义”写得更为直白透彻。

关于林丁丁的形象,严歌苓在原著中写道:“林丁丁是个文气的女孩……当时应该二十岁。细皮嫩肉的丁丁,有种上海女子天生自带的娇嗲,手脚轻微地不协调……而这不协调给了她一种稚气……她话不多,每天总有一点儿身体不舒服。”

除此之外,林丁丁周身都散发着一种小女生气息。虽然年纪已经不小,但是总是看上去一副天真烂漫的模样。哪怕是聆听别人讲玩笑话,她都要双目圆睁地问一句“真的吗”;平日里在舞台上唱砸了一个音,忘了一个词,她都要跟老师痛哭。

这种天真的气息,与她柔弱的外表相得益彰,惹人怜爱和保护。因此,哪怕是最正直、无私的“全军先进”刘峰,到了林丁丁这儿也有了一颗私心。然而,刘峰不知道自己爱的只是一部分的林丁丁。而林丁丁的另一个部分,他却从未认识。

事实上,林丁丁做着大多数文工团女兵共同的梦:给一个首长做儿媳。林丁丁那个在北京军队大院的二姨妈也一心在为侄女谋划“前程”,煞费苦心地为林丁丁介绍各种高干子弟。

而林丁丁自己呢,她一面在姨妈的谋划下,去司令家做客,一面又接受着不同男人对他的追求与恩惠。书里提到,林丁丁有两块手表,一块是上海表,还有一块是摩凡陀,严歌苓用戏谑的口吻写道:

  两块表的上班下班,怎么调休,取决于她的哪一个追求者来队。

林丁丁的这两块表,统统“来历不凡”。上海表是一个摄影干事送的,并非全新,而表的第一人主任其实是干事的未婚妻;摩凡陀则是一个中年内科医生送的,这个医生结过婚,六七年,带着一个女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从林丁丁能够同时接受这两个男人的追求也可以看出她背后的精明、世故。很显然,她并非深爱其中的哪一个,只不过是享受这两个人给她带来的物质上的虚荣。由此可见,林丁丁并非表面上的天真,她的天真只是一种出于世故需要的必要伪装。

因此,在“触摸事件”中,林丁丁无法接受有“活雷锋”之称的刘峰的表白。舍友们还苦心孤诣地问她:你能让医生和干事爱你,为什么偏不能让刘峰爱你呢?假如真的雷锋活着,未必就该光棍一辈子?

其实,林丁丁不给刘峰机会,说到底不全是因为刘峰的“英雄”形象。更重要的是,林丁丁明白,刘峰不仅不能满足她的豪门美梦,甚至不能像那个医生、干事一样满足她那点细枝末节的虚荣。林丁丁对阶级和身份的狂热,注定了她不会爱上刘峰。

为了免除“玷污学雷锋标兵”的罪名,林丁丁先一步下手,将那个对自己千好万好的刘峰推上了绞刑架。而林丁丁在人性中的世俗、功利在这里可见一斑。影片中,林丁丁最后如愿以偿地嫁入豪门,在国外当上了阔太,可这样一个结局看上去却显得那么轻薄无力。但是在原著中,林丁丁的真实结局却十分具有讽刺性和反省意义。

文工团解散后,林丁丁同摄影干事和内科医生做了了断。在姨妈的介绍下,嫁到了北京,成为了梦寐以求的豪门阔太。林丁丁的丈夫是军事科学院的研究生,公公是前国民党降将,担任某兵种副司令。

林丁丁的婚姻终于取得了她想象中的圆满,然而,所有命运的馈赠,其实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事实向她证明,豪门儿媳这碗饭,其实并不容易吃。放到以前,林丁丁好歹可以算上“才貌双全”。但是在人才济济的夫家,林丁丁却成了最没出息的儿媳。

除了唱歌,林丁丁没有任何一技之长。她虽然曾是成都的台柱子,但是到了人才荟萃的北京,却只能在女声小合唱里凑数的配角;她好不容易通过走穴演出,挣点外快,却最终惨遭淘汰,只得在家赋闲。私底下,们都嘲笑她,除了吃零食,一无是处,而丁丁丈夫却从不袒护。

进退两难的林丁丁在家人的压力下,只好硬着头皮去考函授大学,但是性子里根深蒂固的享乐主义又教她吃不了学习的苦头。最终,在丈夫出国读博前夕,林丁丁被这一家人彻底抛弃,被迫签下了离婚协议书。

然而,事已至此,林丁丁却没有意识到这段失败婚姻的症结所在,她还是固执地邀请姨妈再度出山,为她做主。也许是出于一层“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站起”的不甘,林丁丁又找了一个在澳洲工作的丈夫,匆匆移居海外,圆了自己的出国理想。

林丁丁的第二任丈夫在澳洲经营一家餐馆,从名义上来看,林丁丁是跑到澳洲当老板娘去了。但是林丁丁的真实生活却让人万分唏嘘:

  她嫁的那个开快餐店的潮州人让她吃了三年的鸡翅尖(因为快餐的炸鸡翅不能连带翅尖),也让她包了三年馄饨和春卷(十个手指头都皴裂了),还让她看了三年他在豆芽鸡蛋炒米饭里加酱油(这是丁丁最看不下去的事,上海人哪受得了倒酱油的黑色蛋炒饭)?

这是林丁丁第二次,用青春为自己的虚荣心买单。当她终于受够了这样的压抑生活,她也逐渐觉醒,主动结束了这段荒谬的婚姻。离婚后的林丁丁没了青春,在国外给人当了几年的保姆,工作是帮一个香港富豪看一栋空房子。

这两段婚姻的失利终于促使林丁丁迅速成长,开始懂得自食其力的意义。职业女性生涯改变了林丁丁原本娇惯、柔弱的性格。书中写道:丁丁比过去爽辣。几乎就是个泼辣女人,爱哈哈笑,嗓门又大又毛躁,过去珍珠般的圆润喉咙不知道去哪儿了,反正有了点劳动人民的样子。

林丁丁的命运变迁,看似偶然,实则又是一个必然。一直以来,在林丁丁内心深处,她崇尚的都是一种“精致利己主义”。在任何一个时代,追求个人利益虽说无可厚非,可林丁丁的悲剧就在于她的不自知。

她只知道年轻漂亮是自己最大的资本,却不能估量这种“投资”的风险几何;她只是盲目地想要嫁入豪门,追求上等人的体面,殊不知当能力撑不起这些体面,她的追逐有多么虚无与浅薄。

林丁丁自以为比其他人精明,她以物质来丈量自己的人生和爱情,到头来注定要被其他人以更无情的方式所丈量。当青春和美貌耗尽殆尽,林丁丁最终像是被吃掉青春馅的饺子一样,被人当成一块皮扔出来。

林丁丁在原著中的这一结局相对影片要真实、残酷百倍,却也道出了最浅显的世俗真理:女人的精明只有建立在与之相匹配的能力上,才能称上智慧,反之就成了庸俗与愚昧。

END.

在阅读中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更多名人轶事,文学解读,欢迎关注我的账号,记得点赞哦~